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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一个人就是把对方放在心上。
01
“你知道溥仪是怎么认识胡适的吗?他在养心殿装了一台电话,忽然想起总是在报纸上看到胡适的文章,就打了个电话过去,他问胡适,“你猜我是谁?”胡适说,“您是谁啊,我怎么听不出来呢?”溥仪就说,“甭猜了,我是宣统啊!”就这么着,两个人认识了。”
我盯着电脑上这段字看了半天,才问:“溥仪?那位皇帝?”
“是啊。”启牧打字速度飞快,继续说,“然后溥仪就把胡适叫到宫里去了,两个人聊了半天,胡适挺喜欢溥仪的。总而言之,《我的前半生》很好看,你应该抽空看看。”
国内的晚上十点半,是温哥华的清晨六点。天一点一点地亮了起来,像一块大幕布缓缓地拉开。灰蓝色的天空上,星星正随着夜晚一起褪去,阳光从遥远的地方渗了进来,金闪闪的,十分刺眼。
启牧问我:“你还不睡?”
“已经醒了。”我想也不想就撒谎。
“真早。不过我得去睡了,明天一大早还要去接月歌才行。”
“辛苦了,晚安。”
我给他发了一个告别的表情,然后关掉电脑去洗脸。
房子还是当初我在温哥华住的房子,唯一的区别是如今多了很多人。三层楼的小房子,连带地库都租了出去,整整住了八个人,一到傍晚,房间里的声音几乎没有停过。负责收拾这里的是我家的老阿姨,见我起床了便问:“这么早?你要不要吃点东西?”
“不会吵到大家吗?”
“他们差不多也该起床了,我每天都是这个时间开始准备早餐。那几个男孩几乎能吃下一头牛!”她语气感慨,神情却是高兴的。到底是有一大群年轻人陪着,不像之前只有我们两个人住的时候,整个房子都空荡荡的,独在异乡,寂寥得吓人。
院子也是很久没打理过了,我在几年前种的玫瑰如今犹如野草,垃圾到处都是,烧烤架倒在一旁。我坐在门口发了很久的呆,才重新回到厨房。果然,那些男孩都已经起床了,一律十八九岁,天真又快活的样子。说是来留学,其实不过是混日子,如我当年一样,带着说不清的优越感和骄傲。
他们一见到我就围了上来:“你是房东?与你约会的话会不会给我们免租?”
我只是笑,吃饱了才收拾东西出来,把行李都塞进了后车厢,可是车子无论如何也打不着火。正在焦急的时候,阿满走了过来,接过我手中的钥匙,很轻松地就发动了车子。我钻进车内,他看了我一会儿才问:“没睡好?”
“时差没倒过来。”我说。
他是这次跟我一起来的同事,二十八岁,明明已经不小了,可不知道为什么,脸上总是挂着孩子式的愉悦。他问我:“又跟启牧聊到半夜吧?”
我没回答,只是望着窗外。好像人人都知道我喜欢启牧的样子,然而每次有人问起,我又不太确定。
02
如果你很喜欢一个人,但又不想跟对方在一起,这算不算是变态?
我认识启牧已经很久了。
高三那年,整个年级都兵荒马乱的,只有我们俩优哉游哉的,于是被分到了教室最后一排的角落里。我是不打算学习,他呢,则是不需要学习。每次临考前翻翻课本,连作业也不写,回头他照样拿第一。
这世界上或许是有天才的吧?至少启牧算是其中一个。整个高中生涯我们几乎都没有讲过话,他是成绩最好的那个,我是最差的那个。
我们兴趣不同,性格也不同,刚成为同桌的那个下午他在看一本很厚的书,我偷偷留意了一下,才发现是《自然》杂志的百年合集,问他:“为什么看这个书?”
他说:“这样以后骂人就比较有说服力了。”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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