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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周天子所规定的义务。
影响:分封后的诸侯国环绕周王室,形成众星捧月之势,起到了拱卫周王室的作用;分封制使周朝的势力扩大到边远地区,从而扩充了疆域,使西周成为地域空前广大的奴隶制国家;由于分封制维持了地方诸侯国相对独立的地位,因而当周王室势力衰微时,他们便借机发展自己的势力,从而导致了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割据称雄的局面。
2.郡县制
形成和演变:春秋后期郡县制开始出现;战国时期,郡县制在各诸侯国普遍推行:秦统一六国后,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度,体制也更为完善,秦以后各朝代,在地方行政机构的设置上一直沿用郡县制,只是在形式上有所变化。
特点:郡县制是在分封制逐步瓦解的过程中形成的;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地主阶级的集权统治;与分封制不同的是,郡守和县令都由皇帝直接任免,他们负责管理人民,收取赋税,征发兵役和徭役等。
影响:郡县制的实行标志着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发生了划时代的变革;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使君主加强了对全国的统治,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3.行省制度
形成和演变:元政府在中央设中书省,在地方设行中书省,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或省。我朝虽废行省,设三司,但地方行政区划习惯上仍称行省或省,这种称谓一直延续到今天。
特点:各行省都是中央政府机关——中书省的派出机构,直接对中书省负责。行省制度作为一种军、政、司合一的地方行政制度,其长官在中书省的直接领导下有相对独立的行政、军政和司法权。
影响:行省制度的建立,适应了元政府管理空前辽阔疆域的需要,从而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由于各行省直接隶属于中书省,与中央关系密切,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发展。行省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史上的一项重大变革,对后世影响深远。
4.土司制度
元朝时开始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制度,即设立宣慰司等机关,任命当地少数民族首领为土司长官,可以世袭,但必须效忠于朝廷。
“我建议在西南这些地区可以实行“改土归流”,以此废除了土司制度。元朝在西南地区创设的土司制度。元朝是边疆民族入主中原建立的中央政权,统治层自身行政管理人才严重不足,但对任用汉族士人特别是以其治理西南边疆又不能放心。
元朝在距离王朝政治中心最为偏远的西南地区设立土司“自治”制度,不仅是对西南地区部族首领的政治文化妥协,同时也借此来制约汉族。
土司制度是对中央政权无力顾及的西南边陲地区土人头目的一种笼络手段,“以土官治土民”,承认各少数民族的首领世袭地位,给予其官职头衔,以进行间接统治,朝廷中央的敕诏实际上并没有能够得到真正的贯彻。
在土司统治下,土地和人民都归土司世袭所有,土司各自形成一个个势力范围,司法、财政、行政、兵事都可以自治,对于当地人民予求予取,掌握一切生杀大权,除了不能登基称帝,其他一切甚至比照皇帝,而且只需要象征性的向朝廷缴纳微薄的赋税。
有鉴于此,元朝之后,明朝从一开始就只部分延续了土司制度。按照世袭土司管辖区域的大小,明朝先是设立了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三种文官职务。这种设置以某种方式把土司纳入了明朝政府的官员系统,弱化了其地方色彩,强化了其行政色彩。
但是孙儿觉得这些地方的制度必须改变,否则这些地方一旦叛乱必定会牵扯朝廷的部分精力。”
“这事也得慢慢来。”朱元璋已经开始麻木了,不就是个贪腐案吗,怎么一下子暴露了这么多问题
“古代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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