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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章 热点事件网络谣言的内生逻辑与规制(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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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网络谣言具有不同于传统谣言的内生逻辑与行为链条。另一方面,相对于单纯地研究网络谣言,对热点事件网络谣言的关注则属于较新的研究领域,其既包括对网络谣言的规范治理,又需要深挖热点事件的内在发展逻辑,还需要将两者结合起来进行从现象到规律再到对策的探究。

    (一)流量经济驱动下的内生逻辑

    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告诉我们,复杂的外象内部总是蕴含着最简单的内生逻辑。纵使热点事件网络谣言在形态上是多么的表现各异,但其核心内容只有一点,即行为人基于对非法利益(包括“非法经济利益”与“非法影响利益”。非法影响利益是指行为人恶意制造影响,如故意扰乱网络公共秩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进而直接或间接获取非法政治、经济、名誉等多种利益。)的追求,恶意制造、炒作虚假信息,通过网络进行传播,以最大限度地获取流量、博取关注。

    热点事件网络谣言的背后推动力是源源不断的“流量”。流量是数字化网络时代的新生经济产物,它伴随信息网络化的深度融合,在互联网智能信息引发重大变革,工业化时期所建立起来的理论与思维方式受到猛烈冲击的背景下产生。流量是“流量数据”的简称,是互联网数字技术领域的一个专有名词,特指某个网站

    1.事件当事人主动制造谣言。在执法司法实务中,身处热点事件中的当事人主动制造传播谣言的动机非常复杂,主要包括3种情形:(1)希望自身事件引起更多社会关注;(2)对政府和处理机关施加舆论压力;(3)获得有利于己的处理结果和最大化收益。当事人在主动制造传播谣言时,对事件的相关信息和证据材料通常采用两种态度:一是刻意隐瞒对己不利的信息,目的性筛选对外公布的证据材料,在舆情发展过程中,对于己不利的信息不予回复或保持沉默,故意误导公众判断,放任负面影响的持续扩大;二是夸大或捏造对己有利的信息,目的性筛选所公布的证据材料,欺瞒、利用公众同理心,获取舆论同情与支持,持续制造网络关注度。

    2.自媒体主动制造谣言。在流量经济时代,在海量的内容生产者诞生并相互竞争的背景下,热点事件背后所蕴含的巨大流量催发了部分不良自媒体隐藏的“恶意”,形成了主动制造传播谣言的动机和行为。实务中表现为四类:一是非法牟利型。利用恶意制造的事件“虚假细节”吸粉蹭流,故意延续热度,将事件发展过程尽量延长,热点持续时间越长,社会关注度越高,获得非法经济利益的几率就越高;二是故意扰乱社会秩序型。利用激进、非理性的网友情绪,煽动制造社会对立与分裂,恶意形成仇视社会的网络心理;三是侮辱诽谤型。往往针对特定人员(如事件中的具体某一方),或针对特定职业(如警察、城管人员),或针对特定类型事件(如医患纠纷、师风师德、村居拆迁),进行谩骂攻击、人身侮辱和诽谤;四是逞能猎奇型。行为人无明显牟利与寻衅滋事动机,出于露脸出名,逞强好胜等目的,制造散布谣言。

    在流量驱动力的作用下,热点事件网络谣言源源不断地滋生,且逐渐形成“网络认知共同体”,即网络信息发布传播者与信息接收者一起参与,对某一热点事件产生共同观点,并最终形成思想认知的共同体。思想认知共同体的人员组成非常复杂,其基本结构为:“有恶意的造谣者+有恶意的传播者+无恶意的传播者+无恶意的网络受众”。谣言便通过此种思想认知共同体的“有意与无意”的扩散,造成对网络法治秩序的践踏和蔑视。

    (二)“造谣者发起、传谣者接续、接收者承受”的行为链条

    关于传统谣言的行为链条,奥尔波特在其代表作《谣言心理学》一书中,依据“制造谣言动机”与“谣言传播条件”相结合的思想,其实已经对谣言行为的产生链条进行了初步剖析。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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