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四百零五章 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2/3)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钱,当晚事情就办妥了。

    咱们的社会风气就是被这些人搞坏的,不给钱不办事。

    还是王五高明啊,自己搞不定,就拿钱给赵六,实在人。

    小时候讨厌王五,懂事后羡慕王五,长大后成为王五。

    王五才是人生赢家啊,不愧是公安机关的,懂的法律就是多,明目张胆的收钱,还没办法奈何他!

    你们是不是忘了还有双规一说?

    ......

    论坛里。

    众人讨论的话题再次发生了偏离。

    从惊叹于秦牧的牛逼,到对这些收钱办事的现象表示愤慨。

    很多时候一句走流程······

    一走就是大半年。

    让人心力交瘁。

    但懂事的人往往会塞点钱,直接把事情办的又好又快。

    可惜这只是个虚拟案子,模拟庭审,不然真希望up也好好整治一下这种现象。

    在晋城估计是不太可能了,晋城的人现在哪个不认识up?

    强烈建议up来我这里,我们这里就是典型的不收钱不办事,素材一大把。

    你们也太丧心病狂了吧?这是把up当成净化社会风气的工具人了?

    聊着聊着。

    网友们又开始自报家门,出谋献策。

    建议秦牧多云游一下。

    多为和谐社会做贡献。

    毕竟......

    秦牧对晋城的贡献,所有人都有目共睹。

    文明城市可不是随便一个地方就能评上的。

    ......

    晋城。

    养老院。

    张清源、李卫国、宋天成等人正聚集在投影屏幕前,一丝不苟的听着秦牧的答辩。

    在他们的旁边······

    学的最好的万中元偶尔给他们解释一下场上的局势。

    当然。

    碰到那些他也不懂的,比较深奥的法律知识,他都会选择找度娘搜一搜。

    事实职权······法定职权,还有这么一说。

    听着秦牧提出的这个答辩方向,万中元愣了一下。

    连忙拿起手机。

    了一遍。

    才搞明白秦牧所说。

    如果行使法定职权的话,只要谋取了利益,便属于犯罪。

    如果行使的是事实职权,则需要谋取不当利益,才构成犯罪。

    谋取正当利益,是不会构成犯罪的。

    比如说。

    王五如果利用自己的事实职权,向赵六索要10万元,那就属于敲诈勒索罪。

    但王五如果利用自己的事实职权,向赵六施压,要求赵六归还欠他的10万元,便不属于任何犯罪。

    同理。

    如果王五利用自己的法定职权,将赵六抓进局子里,要求他归还欠他的10万元,同样会构成犯罪。

    ….

    这么复杂?

    张清源听后,懵逼的眨了眨眼睛。

    半天没弄明白咋回事。

    这个东西着实有点绕。

    那意思是······小秦这次又赢了?

    旁边几个老人见状,忍不住追问了起来。

    应该······或许能赢。

    万中元瞥了眼投影屏幕,幽幽说道。

    目前来看。

    秦牧提出了这个观点后,优势应该在秦牧这边。

    但......

    是否晋级第三轮,是以双方表现分来定的。

    如果秦牧后面表现的不好,还真不一定能晋级。

    魔都。

    模拟法庭里。

    审判长,这里是我方搜集到的张三给王五送钱的相关证据,在王五的家中查证了带编号的十万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