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板的手微微打颤,白色的粉笔灰糊了一脸,却听见那少女懒洋洋地朝他喊:“方冕,来我们乐队吧。”
“我听过你弹吉他。”她将看不懂的物理卷子团成一团,“咻”地一声跨越了一整个教室,准头很好地落在前门的垃圾桶,仰起脸,直直地看他,“你是最好的吉他手。”
意气,他没有。果决,他匮乏。
一箩筐的怯懦,满肚子的软弱,再加上三辆车也拉不完的犹豫就这样被烧没了。方冕放下黑板擦,摸摸鼻子上的白灰,鼓起勇气回望过去:“你叫什么名字?”
“林涵。”那女孩怕他没听清似的,笑盈盈地又重复了一遍,“我叫林涵。”
方冕点了点头,还是不适应旁人这样直愣愣的视线,局促地避开,心里却带了一股说不出的高兴劲儿,“林涵,我加入。”
有清浅的酒味袭来,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中间还夹杂着一线的血腥味,不浓,也不刺鼻,轻轻穿过口罩的防护层,方冕皱起了眉。
他直觉不对劲,勉强清掉喉头堵着的情绪,帽檐下的视线细细地往下打量,蓦地,目光不动了。
她苍白的手腕上有三道不深不浅的刻痕,结了新鲜的血痂,划过明晰的青色的血管,不知是不是感受到了他的视线,自然而然地往回那么一缩,薄薄的毯子便轻而易举地掩盖住了。
他心沉到胃里,感觉到出离的愤怒,还没开始兴师问罪,这酒蒙子倒率先开口了:“方冕。”
“你见到我,要装不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