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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上富贵,但好在一家人平安康健。
可他却从心底里厌烦,厌烦这从出生就能看透死亡的日子。他不喜欢自己的媳妇,一身的肥肉,晚上如果不关了灯,他根本不让她给他揉裤裆里的雀子。每一次的进进出出,他能享受到的也只是喷射时那瞬间的激情。至于亲吻的温柔,想都不要想。
他也忘记了自己到底有多久没有正眼看过生养他的爹娘,他们的一生平凡而无趣,盲目的沉浸在自己的幸福里不肯出来。他们没有想过要换一种活法,没有想过离开这祖祖辈辈生存的土地。生活对于他们似乎只是种地、吃饭、做小买卖,活着的意义也不过是娶媳妇、生儿子,给儿子娶媳妇、生孙子,给孙子娶媳妇,生重孙子……
那一年,他在青岛的街头看见一个小胖子,黑黑的圆脸,一边走一边张开大嘴咬着煎饼。蓝白相间的校服下露出两条粗壮的手臂,熊掌似的两只大手捧着白色的纸袋不停地往嘴边送。手臂上的提兜里装着一个深棕色的篮球,随着煎饼的起伏在脏兮兮的裤子旁边摇摆……
那个时候他好像看见了另一个自己,一种本该属于他自己的生活。
那个煎饼就应该是他的,那个篮球也应该是他的。他应该有一群在球场上打滚的铁哥们,应该有一身宽大的校服,应该有一双44号的红色篮球鞋。
他应该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应该戴着耳机听着从未听懂过的英语,应该在屋子里贴满了球星的海报,应该在某一个夏天考进了某一所大学。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每天晚上守着一个水桶一样的女人,还有两个支棱着牛子的儿子,更不应该每天被爹妈说没出息。
也许,那个小胖子就是他的“出息”,上大学,上研究生,上博士。在干净的公司里上班,找一个非常有气质的对象,娶了她,每天都抑制不住的缠绵。她会给他生儿子,两个干干净净的胖小子……
只是一切都晚了,他这一辈子都不过是个离不开村子的傻老爷们。
站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土,带着满身酒气一步步挪向那个熟悉却异常陌生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