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好事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到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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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好事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到底
“肯定不行啊,你以为养狗呢,说不养就不养。”
“养狗的一时兴起也很讨厌。”
“张三这种行为算遗弃罪了吧?”
“我懂了,张三把孩子捡回去,属于自愿救助,之后对孩子就有保护义务。”
“所以张三之后再把孩子丢了,属于不作为犯罪。”
韩飞说道:“张三的这种先救孩子,之后又把孩子遗弃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
“你不救,你就不要管。”
“法律鼓励人们行善,但不强迫人们行善。”
“但是你既然选择了救助,你就要负责到底。”
“没有你,也许这个弃婴会遇到更好的人,其他好心人把他带回去照顾长大。”
“张三一开始如果选择视而不见,不构成犯罪。”
“但是他把孩子带回去了,孩子对张三已经产生依赖了。”
“这个时候张三对这个孩子是有保护义务的。”
“你说养就养,说不养就不养,你以为是流浪狗吗?”
“所以大家记住,没有人逼你做好事,但是你要做,就做到底。”
“我们再说另外一个案例。”
“张三路过一口枯井时,听到有人在呼救。”
“张三探头去看,发现下面有个人。”
“这个时候,张三如果视而不见,直接走掉,张三构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这个人,不是张三的父母、老婆孩子,张三没有救助义务。”
“所以即便不救,张三也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但是张三丢了一根绳子下去,把人拉上来。”
“快到井口的时候,张三发现这个人是李四。”
“他跟李四有仇啊,所以他把绳子剪断了。”
“李四坠井而亡,大家说,现在张三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吗?”
这同样是自愿救助,但是在中途反悔的例子。
“构成不作为犯罪吧?”
“根据前面韩老师的说法,你不救,别人会救。”
“要做好事就要做到底。”
“懂了,这个时候李四对绳子也产生依赖关系了,所以不能放弃。”
“这么说,那个骨髓捐赠也算产生依赖了吧?”
韩飞说道:“如果张三把绳子丢下去,只要李四还没还吃拉,张三可以放弃。”
“但是李四开始拉了,都快到井口了,他对绳子已经产生依赖了。”
“这个时候张三是不可以放弃救助的。”
“我们回到这个骨髓捐赠的事。”
“捐赠是一件尊重个人意愿的事情,你不愿意,没人会逼你。”
“就像患者家属说的,只要患者还没进仓,她不会怪悔捐的人。”
“但问题是患者已经开始清髓了,患者的免疫系统已经被摧毁了。”
“大家说这个时候,依赖产生了吗?”
“在我看来,悔捐者的行为,足以构成不作为犯罪。”
“但是很遗憾,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没有一个判例。”
“没有一个人因为术前悔捐而被判罚。”
“是,法律不强迫他人行善。”
“但是这种产生依赖后反悔的行为,在我看来非常恶劣。”
“大家记住,你要么不救,要么就救到底。”
最后,韩飞对连麦的观众说道:
“如果,悔捐者不是有迫不得已的理由,那么我建议你试着提起诉讼。”
“我也希望借着这件事,让大家意识到,悔捐可能给他人带来的伤害。”
“你可能间接害死了一条人命。”
“不要觉得说,他是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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