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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盏小灯火被风推搡着,朝着太阳落山的方向飘去。它穿过满是野兽和怪物的森林,高大的发光铁盒把它分成了两盏,一个熄灭,另一个就亮起。它们躲藏在充满战火和怪胎的小镇里,其中一个正在被恐惧慢慢熄灭,而另一个却变成了血红色的了。
记住,想要打开门,要找到那把正确的钥匙,唯一的那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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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成两个到底是什么意思?墨菲老妈说话老是这个样子,不是抱怨什么,先知说话都是那样的……”他自言自语,而身边的德国牧羊犬只是盯着他看,歪了歪脑袋,“你也听不懂的,对不对?”
奈德离开城堡已经有几天了,他和他的忠犬狗肉一路朝西旅行,追随着太阳落下的方向。一开始很容易,但后来就越来越难了——自从他走进了战前的闹市区之后,这里林立的高楼和危险的敌人让他举足艰难。
狗肉早就饿了,他也一样,但现在还不能下手——因为那只出现在他的瞄准镜里的野狗一直在动来动去的,它站在覆盖着厚重尘土的街上,灰白色的泥灰像冲上海滩的浪花般一波波从它身上掠过。野狗仰着头,伫立在灰海中朝着不远处大声吠叫,它的声音很快就淹没在呼呼的狂风中。
闹市区在核弹掉下来之前就是繁华的城区,想要填饱肚子,这里的机会可是大把大把的,但是他看得到,其他人也看得到,这里的强盗和其他奇奇怪怪的东西也不是一般的多。他再次端起枪,开始瞄准。十字准心慢慢爬上了狗的腹部,谢天谢地它终于不动了,突然它朝一边歪斜,冒着血飞了一小段距离,然后倒在了地上。.z.br>
奈德从瞄准镜上抬起头,看了看扣着扳机的手指,又看了看填满的弹夹。他疑惑地和狗肉交换了眼神,刚才他如果用眼神杀死了狗,那么世界上还有一些奇异的事情(诸如用爱发电)也能成立了。
然后他眼睁睁看着一个穿得像花拖把一样,大半张脸包在一块黄色的头巾里面的瘦子从左边街道上冲了过来,与此同时从右边的大楼间也冲出来一个穿红色衣服的人,势不可挡地冲锋相向,抓住了那条死狗,和前者争抢起来。
奈德干脆放开了扳机,从狙击镜里看着这两个人,等到那两人争出个输赢,他大概可以从两败俱伤的人身边拿到一两块肉。显然,不是只有他一个人是这么想的,这时从两人身后的大楼顶上传来几声□□的枪声,接着就有几个劫匪从楼顶杀了下来。
等到这场混战结束的时候,奈德站在大楼前,叉着手看着面前的两个仍然在争抢的女人。其中戴头巾的那个面黄肌瘦尖嘴猴腮,盯着黑眼圈和嗑药过度的脸,她给自己画的眼影像是死亡爪涂出来的,颜色难以分辨哪些是画上去的哪些是别人打出来的,身后跟着一头牛;另一个是个黑发女人,穿着一件红色长风衣,(谢天谢地她没有化妆),但她的嗓门可不小。
经过了迅速而实际的判断,奈德放弃了拉开她们,转而蹲下身子从旁边倒了一地的尸体上寻找食物。等到他和狗肉差不多都吃饱了的时候,那两个女人还在吵。
差不多该撤了,奈德擦了擦嘴。然而这两个女人可没这么容易放过他,她们异口同声地把他留了下来。
“你来评评理啊。”她们说。
在废土上,唯一的道理就是谁的拳头硬、谁的枪更大,现在居然有人要求他用嘴讲道理。真是岂有此理。
“你们确定不要用枪?”他问。
“不!”两个人回答道。红衣女人说:“我是讲道理的人。”而黄头巾则说:“我的枪是要用来卖钱的。”
奈德敌不过自己的好奇,就和这一个卖枪和另一个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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