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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为度支部”;
增设“商部”,因为“习兵战需先习商战”,“大清不重商务,而士、农、工、商又各自为谋,虽屡为外人、粤匪所欺,尚不知富强之术”。
商部主管农工商,此三者为“富国之本源,各国皆设专部。中国农工诸学尚未讲求,故将农工之事暂归商部,以后再议增设”;
增设“学部”,统辖各省学堂,使全国学制划一整齐;
……
为加强集权,决定在各地各级官府设置分部门。譬如,学部成立后,各省改学政为“提学使司”,府、州、县设立“劝学所”,作为地方教育的行政机关。
至于铁路、电报、开矿、造船等具体洋务事业,包括与洋人交涉,交由北洋大臣统一经办。第一任北洋大臣,由满人文祥担任。
最重要的是编练新军,则另设一员钦差,以“钦派练兵大臣”为名义主持其事。第一任练兵大臣,由六额附、一等诚嘉毅勇公景寿充任。肃党骨干、刑部侍郎陈孚恩,担任“会办练兵大臣”,主持实际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