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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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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庸相罢知河南府,莽侄赎爱怡香院(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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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在王举正、包拯等台谏官员的一再弹劾下,最终,挨至皇佑三年春时,才使外戚张尧佐自奏请辞,解去宣徽、节度诸使职。此后不久,又知谏院包拯,右司谏陈旭,同知谏院吴奎上言兵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宋庠,不戢子弟,屡为事端,况庠久居相位,殊无建明诸论。

    &ash;&ash;言及宋庠,初名郊,字伯庠,籍东京雍丘县。其生于太宗至道二年,算来今已将近耳顺之龄。于天圣二年,其举进士及第,时因在职殿中侍御史言其姓符国号,名应郊天。圣上以谕其事,遂改名宋庠,更字公序。

    宋庠入仕,初授大理评事、同判襄州。适逢章献皇后刘氏临朝主政,因获刘太后赏识,不久破格擢升为太子中允、直史馆。又迁三司户部判官,同修起居注,再迁左正言。

    至明道二年,刘太后驾崩,今天子亲政,擢宋庠任知制诰。曾有上疏建议科举应文武分试,被采纳。于后,知审刑院,兼史馆修撰。当时,密州一乡霸私自造酒,并杀人灭口,宋庠不顾时任宰辅说情,力判此乡霸死刑,大快民心。

    至宝元年间,宋庠以右谏议大夫充任参知政事。其为相儒雅,处事辄分别是非,故与重臣吕夷简不合;于庆历初,又因反对朝廷新政,从而以资政殿学士调知扬州。未几,遇其子交友不淑,与匪人同游,改知郓州,再徙知许州、孟州。

    至庆历七年,春旱,圣上采取东汉时以灾异策免三公之旧例,罢免当职宰辅,其余辅臣皆削一官,因此宋庠降为右谏议大夫。次年,除尚书工部侍郎,充任枢密使。

    至前岁,擢宋庠兵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复居相位,逾慎静以事,无所建树。近来,又因家法不严,纵容子弟过错,遂遭包拯、陈旭、吴奎诸人参劾。面对台谏官员参劾,宋庠亦即求退免。然圣上视宋庠无甚大过,迟疑未决之下,包拯又上言曰:

    臣等蒙陛下擢任处之谏垣,惟采取天下公议,岂能白贤不肖,敷闻于上。冀陛下倚任常得其人,以熙大政,不使贪冒非才者,得以胶固其位,害败于事,乃臣等之职分,陛下所责任者也。固不敢缘私诋欺,变白为黑,惑乱陛下耳目,动揺大臣爵位,以取奇誉,巧资身计,斯亦臣等所自信,陛下所明照者也。

    今论列宋庠自再秉衡轴首尾七年,殊无建明,略效补报,却阴拱持禄,窃位素餐,安处洋洋以为得策。然宋庠本意暗合天下之议论,复求解之际,陛下降诏未及断章,庠乃从容遂止其请,足见其固位无耻之甚,近乎于欺,陛下所深察也。且云无过则又不然,臣等窃以前代,至于祖宗之朝罢免执政大臣,莫不以其谟明无效,取群议而行。何则执政大臣与国同体,不能尽心竭节,灼然树立,是谓之过宜乎?当黜非如群有司小官之类,必有犯状挂于刑书乃为过也。

    前唐宪宗朝,权德舆为宰相,不能有所发明,时人讥之,俄以循默而罢,复守本官。宪宗聪明仁爱之主,德舆文学德行之臣也。当时罢免,只缘循默,不必指瑕末致罪名而然。至如祖宗朝罢免范质、宋琪、李昉、张齐贤,亦只以不称职,均劳逸为辞,未尝明其过也。近岁方乃摭拾细故,托以为名扬于外廷,斯乃不识大体之臣,上惑圣听,有乖举措,非所以责大臣之义。然宋庠岂无细过,臣等不言之者,盖为陛下惜此事体。臣等所陈,惟陛下圣度详处,若以为是,则乞早赐施行。倘以臣等为谤讟时宰,敢肆狂妄,亦乞治正其罪,重行降黜,臣等无任激切,竢命之至。

    对此,宋庠自识惭愧,无力辩驳,既再上表求去,乃不待答,复入视事。翌日,罢为刑部尚书、观文殿大学士、知河南府。

    先是,缘宋庠之侄宋乔,乃庠弟宋祁幼子,窃府上首饰、珍珠十数件,加以金五十余两,银近二百两,于雍丘赴许州欲赎怡香院歌伎沈红云。不料途中横生枝节,行经尉氏县时,金银、首饰被贼人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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