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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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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评论》(六十一)(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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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夫刚而不暴,《乾》之正也;顺而不邪,《坤》之正也;动而不妄,《震》之正也;卑而不辱,《巽》之正也;险而不可犯,《坎》之正也;明而不可欺,《离》之正也;静而不可诱以利,《艮》之正也;和而不可挠以以怒,《兑》之正也。若刚而容于物,《乾》之偏也;顺而不守其道,《坤》之偏也;动而为躁,《震》之偏也;卑而为佞,《巽》之偏也……诛其渠魁,吊其民人,箪食壶浆,以迎王师,用《兑》于军也。故知八卦之道大矣!有高焉,必乘其上;有深焉,必载其底,有劳焉,必环其外。幽无不贯,微无不彻,惟所用之何如耳!

    噫!作《易》者既有忧患矣,读《易》者其无忧患乎?苟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以忧患之心,思忧患之故,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则之天祐之,吉无不利矣。”

    从李觏对《易传·说卦》的说法,是把本来讲八卦筮法的取象东西,变成了政论道理。因《说卦》开篇则说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参天两地而倚数。本身王弼不对有筮术说法的《易传·系辞》,和带卦字的《易传》文进行注释,这无疑说明王弼反对把《周易》当算卦之书看待。本身八卦是《周易》后出的东西,不能混淆于《周易》。不过李觏却把《说卦》阐述成义理内容。同样李觏也反对把《周易》当算卦书看待,同王弼那样把《周易》阐述成义理之文章。正如李觏在他的《删定易图序论》开篇所言:“觏尝著《易论》十三篇,援辅嗣之注以解义,盖急乎天下国家之用,毫析幽微,所未暇也。”

    总观李觏《易论》十三篇,正是继承发扬了王弼(字辅嗣)的注释《周易》义理思想。李觏在《易论》开篇所言圣人作易,本以教人的思想,无疑是正确的。他所著《易论》十三篇,皆从这一原则出发。无疑是将《周易》从“卜筮之书”和“释老之学”的影响中摆脱出来,并发挥《易传》里的《小象》易学思想。成为宋代易学义理学派的先驱,又是《周易》在于务实的说法者。

    李觏不但著《易论》十三篇,而且还著有《删定易图序论》,是最早批评刘牧图书象数学之书。虽然一面批驳刘牧易图说法,一面同样相信《系辞》里的说法。如《论一》开篇道:或问:刘氏之说河图,洛书同出于伏羲之世,何如?曰:信也。《系辞》称: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

    本身对河图洛书,是前人的一个虚妄之说,如狗皮袜子没反正,如何分得清谁说的对与错呢?

    但《删定易图序论》也有辩证理论,如《论六》里开篇说:“或曰:敢相生则吉,相克则凶,信乎?

    曰:相生未必吉,相克未必凶,用之得其宜,则虽相克而吉;用之失其宜,则虽相生而凶。今夫水克于火,则燔烧可救;火克于金,则器械可铸;金克于木,则宫室可匠;木克于土,则萌芽可出;土克于水,则漂溢可防,是用之得其宜,虽相克而吉也。以水浸木则腐,以木入火则焚,以火加土则焦,以土埋金则鏉,以金投水则沉,是用之失其宜,虽相生而凶也。是以《太玄》之《赞》,决在昼夜,当昼则相克亦吉,当夜则相生亦凶。《玄告》曰不相殄不相逆,不相砂乃能相继也,不相逆乃能相治也。相继则父子之道也,相治则君臣之宝也。今夫父之于子,能食之弗能教之。则恩吾于义也。君之于臣,能赏之,又能刑之,则威克厥爱也。恩害义则家法乱,威克爱则国事修。吾故曰:相生未必吉,相克未必凶也。”

    李觏所认为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依相克,是吉还是凶,是利还是害,不在于它们是相生还是相克,而在于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是得其宜还是失其宜,得其宜则吉,失其宜则凶。并由此引申到人事道理,人们可利用事物之间的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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