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一篇(十九)(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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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韦昭所注《国语》里说:“遇泰无动爻,无为侯,泰三为侯,阴爻不动,其数皆八,故得泰之八。”韦昭认为筮出“泰”卦时没有“动爻”(即认为起卦时没有出现老阴老阳这些应“变”之数,也就没有“爻变”。事实上《左传》、《国语》筮例中,既还没有出现老少阴阳之说,也不是称“爻”。因春秋《周易》文本内容当时不称“爻辞”,而称“繇”,即“繇辞”。
后人称《左传》、《国语》里的筮例中以《周易》筮之出现的“繇变”或“繇辞”内容为“爻变”或“爻辞”,这是后人只知有今本《周易》,而不知有春秋《周易》文本的缘故所致。
韦昭所言的“阴爻不动”,即《泰》卦里的上三爻画是阴爻,揲蓍出的“数”皆是不变之数,即揲蓍成卦时出现的“数”不属于所谓的老阴老阳之数,而是不变的“八”数。所以韦昭认为“其数皆八,故得泰之八”。韦昭是把“泰之八”里的“八”,理解成起卦时有‘六爻、十八变,得出的筮数之“八”。即“六、七、八、九”(称老少阴阳之数)四数中的“八”了。韦昭认为成卦时,出现“七、八”之数,为“少阳”(七)、“少阴”(八)之数。在筮法上有个约定俗成的‘法则,即“老变少不变”。这不过是汉一降“易学”里的东西,即以今本《周易》算卦上的约定俗成‘法则,可后封建社会里的人们,却以此去解释《左传》、《国语》里的筮例,自然是错误百出了。正如韦昭对“泰之八”的解释,认为是揲蓍成卦时推演出的“数”之“八”。所以遭到后人的批驳,正如李道平的批驳“独不思此卦阴阳爻皆有,何以必言少阴八,而不言少阳七乎?”清人李道平对《国语》这一筮例,所言不是一个无“变”的筮例,而是有“变”的筮例,这无疑是正确地。
我们还是以“画符号”图示来作以下的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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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符号
这个符号在没有成为“卦”学上的专用算卦工具之前,只是“六十四画符号”里的一个“画符号”而已。“六十四画符号”成为“八卦”算卦上的专有工具后,这个符号也就标签为《泰》卦符号了。卜筮者一看到这个符号,就知道是《泰》卦符号,并且还知道这个卦符号是有“八卦”里的“乾”与“坤”两卦组成。即上三画(也称上卦)是“八卦”里的“乾”卦符号;而下三画(也称下卦)是“八卦”里的“坤”卦符号。
《国语·晋语》筮例中所说的“得《泰》之八,曰:是谓天地配亨,小往大来。今济之矣,何不济之有!”,这“泰之八”,就是《泰》卦里的凡“╱╲”之画不是“变繇”,即《泰》卦里的上三画(或称上三繇)不“变”,而《泰》卦里的下三画(或称下三繇)是“变”繇。如下图:
╱╲(不变)→╱╲
╱╲(不变)→╱╲
╱╲(不变)→╱╲
——(变繇)→╱╲
——(变繇)→╱╲
——(变繇)→╱╲
《泰》《坤》
《国语·晋语》记载:“筮之。得《泰》之八,曰:是谓天地配亨,小往大来。今济之矣,何不济之有!”这一筮例里,虽然没有说“是谓《泰》之《坤》”,但通过“艮之八”的筮例推理,这“泰之八”,即占出《泰》卦时,《泰》卦里的上三画,皆不“变”,而上三画的写法,又像“八”,故卜筮者董因说“臣筮之,得《泰》之八”。并且董因在解卦时说的“是谓天地配亨,小往大来。”董因正是通过《泰》卦画里的“八卦”取象(国语里反应的筮例已出了八卦取象)和《泰》卦里的卦辞来为晋公子重耳算回国夺国君之位的吉凶后果。《泰》卦的上卦(也称外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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