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一篇(十六)(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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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所用的是一种《周易》文本。虽然春秋时期人们使用的是一种文本的《周易》,以《周易》卜筮时言“以《周易》筮之,遇某之某曰”,引用说理时言“《周易》有之,在某之某曰”。“筮之,遇”;与“有之,在”,显然是对《周易》的两种用法,两种话语,两种性质的对待。从春秋《周易》文本的定型流传,就围绕着《周易》形成了两种话语与运用。“筮之”与“有之”也表明了两者运用《周易》是有质的不同,既理性与非理性的区别。
“筮之”与“有之”,更是表明了当时两者使用的《周易》是一种文本。当然那时的《周易》文本是不同于今本《周易》的结构形式。
通过《左传》一书中记载的筮例及引用当时《周易》文本内容来看,那时的《周易》文本,既不是用“九·六”这种数字来编排《周易》每篇里的句子为爻辞的“爻题”;而是以《周易》里的六十四画符号及名称来编排《周易》每篇句子变成繇辞的“繇题”。最具有证据证明《左传》里所反映的春秋《周易》文本不是以“九·六”爻题的结构形式,而是以《周易》里的六十四个符号及名称为“繇题”(或称“繇称”)的结构形式,莫过于《昭公二十九年》里所引的“《周易》有之,在《乾》之姤曰”这一引用例子了。
现将这一引用例子抄录如下:
“秋,龙见于绛郊。魏献子问于蔡墨曰:吾闻之,虫莫知于龙,以其不生得也。谓之知,信乎?对曰:……龙,水物也。水官弃矣,故龙不生得。不然,《周易》有之,在《乾》之姤,曰:‘潜龙勿用。其同人曰:‘见龙在田。其大有曰:‘飞龙在天。其夬曰:‘亢龙有悔。其坤曰:‘见群龙无首,吉。《坤》之剥曰:‘龙战于野。若不朝夕见,谁能物之?”.
这一段记述了“昭公二十九年”的秋天里有龙出现在绛城郊外,魏献子听说此事,并向蔡墨问龙一事。蔡墨回答魏献子时,是引经据典来证明他认为古时候是有龙的。蔡墨所引用的就是《周易》“乾”、“坤”两文里出现带龙的句子,来证明所认为古时候有龙的证据。这里且不说引用《周易》一书里带龙的句子,来证明古时候有龙的说法正确与否,但这里毕竟不是用《周易》来卜筮的例子。我们可通过这一引用例子中所引用《周易》“乾”文里凡带龙的句子内容及称谓,以此再现“春秋《周易》文本”的结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