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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苦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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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石之路(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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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是档案馆馆长或人事局局长,就能截留和私藏这些档案材料吗?

    第三个问题:他如果藏有我的“材料”,当然也一定藏有别人的“材料”,那么,“别人”的范围有多大?他家里的“档案室”有多大?

    第四个问题:这些“材料”放在他家里,按照他所说的时间,应该有二十七年了。这么长的时间,是谁管理的?是他一人,还是他家里人也参加了管理?有保险箱吗?几个保险箱?钥匙由谁保管?

    问题:我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担任高校领导很多年,级别是正厅级,当时上级机关考察和审查官员的主要标准,恰恰是“文革表现”,而且严之又严。他既然藏有“清查”的“材料”,为什么当时不向我的上级机关移送?是什么理由使他甘冒“包庇”、“窝藏”之罪?

    第六个问题:他提供的“材料”,是原件,不是抄件?如果是原件,有哪个单位的印章吗?

    第七个问题:如果是抄件,是笔抄,还是用了复写纸?有抄写者的名字吗?

    第八个问题:这些“材料”现在在哪里?如果已经转到了贵报编辑部,能让我带着我的律师,以及上海档案馆、上海人事局的工作人员,一起来看一眼吗?

    第九个问题:如果这些“材料”继续藏在他家里,贵报能否派人领路,让我报请警官们搜检一下?

    ……

    先问九个吧,实在不好意思再问下去了。

    我不知道社长是不是明白:这里出现的,从一开始就不是什么“历史问题”,而极有可能是刑事案件。因为伪造文书、伪造档案、盗窃档案,在任何国家都是重大的刑事犯罪。

    说“伪造文书”、“伪造档案”,好像很难听,但是社长,你能帮我想出别的可能来吗?

    我这样问有点不礼貌,但细看贵报,除了以“爆料”的方式宣扬那次奇怪的“清查”外,还“采访”了很多“证人”来“证明”我的“历史”。但是这么多“证人”,为什么没有一个是我熟悉的?熟悉我的人,为什么一个也没有采访?这种事,总不能全赖到那个姓孙的人身上吧?

    据一些熟悉那段历史的朋友分析,第一次伪造,应该发生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否定“文革”之后,他们匆忙销毁了大量的材料,只能用伪造来填补;第二次伪造,应该发生在我出任上海市教授评审组组长一再否决了他们的职称申请之后;第三次伪造,应该发生在不少文人和媒体突然都要通过颠覆名人来进行自我表演的时候。当然,如果贵报涉嫌参与,不会是第一、第二次。

    除了这件事,贵报十几年来还向我发起过好几拨规模不小的进攻,我都未回一语。今天还想请社长顺便查一查,这些进攻中,有哪几句话是真实的?如果查出来了,哪怕一句两句,都请告诉我。

    在“石一歌事件”上,比《南方周末》表现得更麻辣的,是香港的《苹果日报》。

    香港《苹果日报》二〇〇九A19版发表文章说:“余秋雨在‘文革"时期,曾经参加‘***"所组织的写作组,是‘石一歌"写作组成员,曾经发表过多篇重大批判文章,以笔杆子整人、杀人。”

    这几句密集而可笑的谎言,已经撞击到四个严重的法律问题,且按下不表。先说香港《苹果日报》为什么会突然对我失去理智,又给我戴上了“石一歌”的破帽?细看文章,原来,他们针对的是我在汶川“5·12”地震后发表的一段话。我这段话的原文如下——

    有些发达国家,较早建立了人道主义的心理秩序,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但在大爱和至善的集体爆发力上,却未必比得上中国人。我到过世界上好几个自然灾害发生地,有对比。这次汶川大地震中全民救灾的事实证明,中华民族是人类极少数最优秀的族群之一。

    “5·12”地震后,正好有两位美国朋友访问我。他们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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