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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班,我走在荒芜的大路上,心血来潮地钻进便利店买了一小瓶白酒,喝醉了,打电话给启牧,可是他没接。那个时候我突然觉得很空虚,也不知道为什么别人的故事都很精彩曲折,我却什么都没有,连电话都打不通,整个人生都轻飘飘的,丝毫没有一个可以落地的地方。十年了,我想,我人生最珍贵的十年,然而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春节过后阿满回来了,他带了一份礼物给我,我以为会是很俗的东南亚纪念品,谁知却是一包种子。“我在泰国看到这种花,觉得你会喜欢,问了好久才买到种子。也不知道气候合不合适,你可以试一下种在你加拿大的花园里。”那是一个很廉价的塑料包,上面写着蝌蚪一样的泰语。花并不算很美,像一串小鞭炮似的,只有花苞尽头带一点轻柔的绿。我盯着那包种子看了很久,忍不住把手放进阿满的手心,他怔了一下,旋即便笑了。
07启牧一直没想明白我为什么会因为一包种子而跟阿满在一起,我想了很久才说:“生平第一次,我好像知道了什么叫喜欢。”因为我可能会喜欢,所以阿满为了我到处打听,这说明他心里记得我。仅仅只是这一点,就足够让我感动了。喜欢一个人就是把对方放在心上,这个道理太过简单,太过朴素,所以从来没有人提过。那么多人定义了爱,但说到底,能被人惦记本身,就足够一个人心里暖起来了。启牧困惑地想了半天,还是一副不太明白的样子。不过没关系,将来,可能,他会明白的。跟阿满在一起我很快乐,他的的确确不如启牧有趣,的的确确不如启牧聪明,我对他也的的确确没有那么着迷,但阿满跟我说:“没有关系,我并不介意你当初喜欢的是别人,只要你每天多喜欢我一点点就行了。”我的确每天都多喜欢了他一点点。春天的时候,那些种子终于发芽了,仅仅是一些星星点点的绿,也足以令这个荒芜的院子变得有生机起来。我的老阿姨看到了很高兴,说:“只要有一粒种子发芽,这片枯草将来就会被盖住的。”可能她另有所指,也可能没有,然而对于这个观点,我却深信不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