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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那里笑靥如花,面上还带着三分俏皮,凌墨难得在心里夸奖一句,看起来居然讨喜。
“来来来,表弟屋里请,”福妞决定忽略凌墨的无礼,殷勤走过来。此时的福妞不仅有语言,还有切实的行动。从有栓手里接过药兜子,福妞背在肩上;再从有财嘴里拿下摇铃,套在自己手腕上;从有贝嘴里救下凌墨的衣襟一角抚平,对着有贝道:“长衫可不能咬,咬坏了表弟没法见人。”
凌墨冷眼看着福妞做这一切,听到这一句话时,赶快为自己正名。挺挺胸膛的凌墨道:“不管是什么衣服,我都能见人。”
福妞眉开眼笑:“那是,”然后取代有贝的工作,拉着凌墨的衣襟再次笑靥:“表弟屋里请。”凌墨随着福妞进屋,不忘再说一句:“是你牵着我进屋吗?”不再是有贝?
福妞也没有计较,反而回眸一笑。这一笑眸子发亮,分明透出来阴谋诡计的意思。凌墨结结实实地打了一个冷战。心里只有一句话,姑娘你有话快说,哥不会猜谜。
进到屋里,福妞这殷勤就更离了谱:“有栓,倒茶来;有财,把表弟的布鞋叼来,给他换换脚上的鞋。”有财愣头愣脑看着福妞只是不动。福妞改口道:“有财,把花花的鞋子叼来。”这才能听明白的有财出去了。
凌墨心中哀叹,哥被这妞欺负也倒罢了,至少这妞是个人。不想有财你也……凌墨一声长叹,大有男人气短的嫌疑。
不一会儿,茶到鞋子也到,凌墨换过鞋子,在福妞亲手端来的水里洗过手脸,再在福妞的笑语声中坐下来端着茶碗对着福妞狂看,你要说什么?
“表弟呀,昨天我和有栓去集市,给你买了好东西。”福妞乐颠颠地自己进屋,亲自拿出来一个包袱。放在桌上打开来,凌墨觉得自己受到惊吓。
包袱里是一件男人的长衫,不是布的,是崭新的青色绸衣,随着福妞的手微一晃动,还有暗纹在上面,这是上等的料子;再就是一条绢裤,这颜色就怪了,居然是淡粉色,凌墨毫不掩饰的皱眉:“这颜色是我穿?”真是恶心死个人!
“别急,这里还有。”福妞一件一件地献宝,汗巾子一条,大红色;丝织腰带一条,上面绣着一堆的花,这都还算了,最让凌墨以为福妞变性的两样东西,一个是根深色的簪子,式样儿很别致;还有一个是块圆形的……玉佩!
没错,是块玉佩,男人系在腰带上用来压衣服的玉佩!凌墨大大的喘一回气,眼眸中是不敢相信:“你买的这些?你舍得?”
福妞差一点儿要变脸,她深呼吸一下,继续是春风满面点头,有些谄媚:“去试试,我和有栓拿着你的旧衣服去买回来,一定合身。”
“外衣是俺挑的,别的是俺姐挑的。”有栓说过,凌墨对着有栓是笑容:“多谢有栓。”对着福妞时,就瞪眼睛:“这绢裤是你准备穿的吧?”
福妞笑哈哈:“哈哈,这淡粉色配上青色外衣,才显得表弟你玉树临风,临风玉树不是。话说我有一次看到一株雕好的玉树,上面有天然的淡粉色,看着格外诱人,诱人的很哈。”
摸到一些头脑的凌墨立即追问:“你让我去诱谁?”凌墨对着福妞鄙视地看一下:“要是诱你,那就大材小用。”虽然这妞今天笑得比哪天都甜,看起来青春之极。
“要体现出你更大的价值,不能让你在家里消耗。”福妞摇头晃脑,打定主意今天不动气。凌墨对着有栓看看,是一张小笑脸儿,有栓是无害的;对着有财看看,是一本正经的脸,有财也是无害的;再看有贝,狗当然是一概不会笑,有贝也是肃然,有贝更无害。
看来看去,这屋里唯一让人觉得居心叵测的,就是那对面坐着笑得可亲可爱的那妞。凌墨安然坐下来,打算细听福妞打什么主意。
“那个宋师爷,你得去陪他吃饭说话,跟他混个脸熟好说话。所以给你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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