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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厅中,坐在一把配有皮革坐垫的扶手椅内,面朝着他父母的油画失神;油画挂在弃用的壁炉上方,画框精雕细作,其中展示的是爱德华·冯·莱文斯基和他的妻子,二人穿着华丽,仪态毫无可挑剔之处,绘画所用的昂贵画材更是从侧面凸显了画中二人高贵的身份,很少有艺术家能在作品中使用如此大量的群青代替普蓝,而画中人爱德华的军装几乎完全由群青蓝组成。这样鲜艳的军服显然不符合常识,爱德华本人曾经抱怨这画中的他“像个珐国人一样”,因为彼时珐***服恰恰是这个颜色,但巴克豪斯不为所动,毕竟这幅昂贵的油画是挂在他自己家里,去留完全随他处置。
前门处有人敲门。由于巴克豪斯把唯一的管家也解聘了——原因自然是因为经济不景气,可见他先前所描述的拮据境况句句属实——他只好亲自应门。
门外站着的果然是塞缪尔,年轻人右脸肿起,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他一言不发地走进门,很快瘫坐在他父亲片刻前曾坐的地方。
通过那几声枪响,巴克豪斯猜测那扒手大概已经被击毙了,他想安慰儿子几句,张开了口,却又不知道如何组织语言;塞缪尔见他的嘴唇微张,还以为父亲是惦记那面神秘的镜子,便从腰间将手枪和梳妆镜一并取出,放在了身前不远处的茶几上。
屋顶的电灯闪了闪,斜照在镜子上,反射出奇光异彩。
“小偷被我打死了,现在正躺在马路上。”塞缪尔轻描淡写地说出这么一句,“这个镜子究竟是什么玩意?值得您老这么挂念?”说着,他看向自己的父亲,眼神流露出一种介乎于冷漠和关切之间的气质。
“这是你母亲的嫁妆,”巴克豪斯回答,虽然他嘴上在回答问题,内心里却已经在思考如何处理那扒手的尸体了,“它对于我有重要意义,我不能允许它落入贼手。”
塞缪尔点点头,腹部仍传来余痛,这令他难以保持十足的清醒,故而说起话来断断续续,“那家伙,你打算怎么处理?他打伤了我,我这是正当防卫。”塞缪尔省略了具体过程,在这个家庭中,没有谁比他更清楚该如何处理这种糟糕的事情;事实上,如果死者不是他的亲戚(虽然他本人并不知情,但法官可不会相信这种借口),塞缪尔或许能为自己做出完美的无罪辩护,“越早处理越好,赶在我的伤痊愈前办理妥当吧,我要为自己辩护。”
见儿子转移了话题,巴克豪斯松了一口气,他其实非常关心儿子的伤势,但为了不将话题扯回原点,他只能顺着儿子的话向下说,同时,他不打算指出那小偷的真实身份。“也许偷偷处理掉就好。”他首当其冲地想到这个办法,但在自己这个毕业于白尼姆大学法学院的儿子面前,他绝不能这么回答:虽然塞缪尔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有着冷静得惊人的认知,可要让他毁尸灭迹却是绝无可能。
除了理智,塞缪尔的正直也是达到了让常人难以理解的程度;他曾不止一次地调侃自己父亲为生意贿赂警察的行为,对于这种在普拉斯商人间心照不宣的行为,塞缪尔将其视为懦弱的表现,并且愤愤不平地声称要起诉那些找麻烦的警察,每次都是靠父亲的强硬阻拦才作罢。塞缪尔十分了解将警察捅上法庭的后果,但正是因为对行为的后果有着清楚的认识,他的举动才显得难能可贵。
在这件事上同样如此:如果让塞缪尔知道他枪杀的不只是一个内心险恶的客人,还是他姑姑的女婿,估计他会主动判自己有罪。所以,巴克豪斯绝不肯让儿子因为自己的私事住进牢里去,他下定决心,既要瞒住儿子,也要让妹妹那边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就说是外甥女婿带着钱款,在回程的路上被打劫好了。”巴克豪斯换了主意,现在当务之急是找个理由说服塞缪尔外出躲避几天,“绝不能让他出现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绝对不能!”但巴克豪斯虽然沉着老道,却也一时想不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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