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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没有什么特权,反而处罚得更严厉,特别是道士的判罚还要重一些。《万历野获编》有僧道异法一条,洪武中有诏,凡火居道士,许人挟诈银三十两,锭,如无,打死勿论。
为了加强对道教的管理,在13@精华书阁年又设了正六品级别的道录司,负责全国的道教管理。在地方,府一级设立了道纪司,设置了从九品的正副都纪各一人。州一级则是设立道正司,道正一人,县一级设道会司,道会一人,当然了,从副都纪以下就只是没有了品级的公务员了。
道录司体系的设置,提供了大量的官职岗位,其中有一大部分是由道士负责的,所以为道士加入官场提供了一条捷径。比如太常寺卿一般就是道士来当的,各地的道官们则有道士担任,也有一部分是礼部的人去担任的,可谓都有好处。
道录司、太常寺、神乐观和朝天宫里面的工作的道士之间联系很紧密的,而且他们还经常轮岗,除了专业差不多,业务范围也都有联系,所以自然会形成一个小团体,其背后如果说没有龙虎山的影子估计也没人相信,所以说龙虎山的手伸得有点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