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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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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三章 不用十四行诗体(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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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格表面上云淡风轻,暗中忍不住为自己捏了把汗,幸好他还记得彼特拉克的诗歌,不然这回真是要完蛋。

    看到周围人惊叹之色,泰格暗自好笑,说到十四行诗,它最初起源意大利,很多诗人都是用的这种诗体,但其主要代表人物还得是彼特拉克,他的创作使其臻于完美,所以十四行诗又称彼特拉克体,后传到欧洲各国。

    彼特拉克是谁?那可是被誉为文艺复兴之父、诗圣的人物。

    布鲁尼在《彼特拉克传》中说,拉丁文学两大巨人维吉尔能诗不能文,西塞罗能文不能诗,自古无人能兼得,而彼特拉克在两方面都有精湛的造诣。

    泰格刚刚念的诗就是出自彼特拉克代表作《歌集》,巧合的是,《歌集》说的是劳拉,威尔士小姐也叫劳拉,正好对题,不用做任何修改。

    好!非常好!

    一声赞叹最先打破了大厅的沉寂,众人转头望去发现出声的竟是国王查理四世。

    见到国王激动反应,泰格忽然记得历史中查理四世就与彼特拉克保持了长期的密切的联系,难道在这个时代他也喜欢彼特拉克的诗歌?

    在座不少人面露诧异之色,要知道从比赛开始到现在查理四世不过点点头而已,现在却赞不绝口,明显是肯定了泰格的诗歌的水平。

    但是话又说回来,泰格刚刚这诗歌确实特别优秀,让人忍不住眼前一亮。

    一位评审由衷赞叹道:原来诗歌可以这么写!雷先生的诗歌继承了普罗旺斯骑士诗歌和‘温柔的新体’诗派爱情诗的传统,形式整齐,音韵优美。诗歌中,劳拉&ddot;威尔士小姐已不是那种高不可攀的女神,而是单纯开朗、平易可亲的女性。在描写劳拉的美貌用了写实的手法,整首诗歌格调清新,令人百读不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

    另一位评审兴奋的接话道:他不像‘温柔的新体派’诗人圭尼泽利和但丁那样,把劳拉看作是天使,引导自己自己接近上帝;对他而言,劳拉美丽、高贵、是尘世的,如同荣誉、成就等其他的尘世追求,使他原理上帝。因此,泰格表达的情感是真实的,富有人性的。

    好评如潮水般向泰格涌来,当事人则是十分淡定,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大佬的诗歌的要是不行,那就是这届人审美太差了。

    有好的声音,自然也有讽刺的声音。

    伊凡&ddot;罗西整理了一下头发冷笑一声道:这诗好在哪?不管怎么说都是基于我们普罗旺斯诗派的基础上发展出去的,这种舍本逐末的诗歌没什么好夸赞的。

    就是纯粹的炫技而已,你瞧瞧那糟糕的比喻,简直就像是踩了狗屎的鞋子。加布里埃莱&ddot;里奇出奇的和罗西站在了同一阵线。

    查理四世淡淡的说道:如果这么说的话,你们两人的诗歌故步自封,千篇一律,毫无新意。

    这话一出口憋的罗西和里奇两人无言以对,他们对于自身的缺点当然十分清楚,想反驳却又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更何况对方还是国王,如果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强词夺理,那后果不堪设想。

    查理四世转头看向泰格微笑着问道:泰格&ddot;雷,你来自哪里?

    洛卡圣镇。

    查理四世顿时来了兴趣脱口道:布里亚焦卡市的?

    是的。陛下去过?

    嗯,路过几次,那里很不错。查理四世似乎陷入了回忆。

    怎么听国王老哥的口气好像有故事啊?该不会和乾隆一样,来了一出大明湖畔夏雨荷的剧情吧?

    查理四世很快从回忆中回过神他话锋一转笑问道:如果让你不用十四行诗,你会写吗?

    不用十四行诗?泰格微微一愣,没想到查理老哥会临时给他加餐,难道是故意让我当面打击罗西和里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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