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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我在美利坚卖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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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历史遗留之‘东方移民’(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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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紧接着第一次世界大战和单独媾和之后的年代里美利坚外交的主要焦点是远东。越过太平洋一个与䒤本帝国之间的严重问题正在迅速发展起来。日美事务的最严重的困难牵涉到美利坚在远东的政策对于䒤本帝国对亚洲大陆的野心的关系,但是这个主要的问题由于美利坚的关于东方移民和外国人土地所有权的立法在䒤本帝国已兴起的情绪而恶化了。

    东方到美洲的移民开始于美洲获得加利福尼亚之后在太平洋沿岸定居的时候。比较高的工资(对加利福尼亚是低的)对华人工人是一个引诱,这些人一般是由包工人运入美利坚的。

    在1852年,美利坚太平洋延沿岸拥有25000名华人,大部分在加利福尼亚,大约是该地当时人口的十分之一;到了1867年,当地华人增加至5万名。

    时任清王朝全权代表蒲安臣于1868年在华盛顿缔结的条约真是一个廉价劳工条约,当时正需要大量劳动力来完成联邦太平洋铁路,西沃德国务卿欣然签订了这个条约。

    该条约对在美利坚“逗留或居留”的清王朝臣民保证给与“最惠国公民或臣民关于旅行或居住所享受的相同的特权、豁免、和免税”,但归化权除外——从东方移民问题最初出现的时候起美利坚就拒绝东方人归化。

    在条约义务里提到如像移民这样一个国内问题的***规定可能是美利坚的一个错误,但政策上在同清王朝订立的条约里这样做只是仿照以前同欧洲国家所订的条约的做法。

    最初受到十分欢迎的华人的流入不久成为一个严重的种族上的、经济上的和政治上的问题。清王朝对美利坚的提议让步,签了1880年的条约,这个条约承认美利坚“规定、限制或停止”但不禁止华人劳工移民的权利,并保证给与已经在美利坚定居的华人以最惠国待遇——1个同时的条约严厉禁止美利坚公民从事清王朝***贸易。

    1881年2月,美利坚国会内部有一场激烈争论正如火如荼进行着:向来以反//华态度著称的加州参议员约翰.米勒(johnf·miller)提出一部法案,要让华人在未来二十年内都不能移民美利坚。在立法意旨上,他的论述充满各种对于华人的嘲讽与厌恶,如今读起来反而像是在赞扬华人勤奋的工作精神,承认他们对美利坚西部的建设有伟大贡献,只是语气不太甘愿。约翰·米勒把华人移民比喻为“外星人”,说他们“神经迟钝……宛如机器,几乎不受冷热影响,一身铜筋铁骨,都是像自动发动机一样的血肉之躯,而且很有耐性、麻木不仁,没有情绪……总是仿佛兽群似的聚在一起。”

    在约翰·米勒看来,美利坚是白人国家,而且只容得下白人。他梦想着美利坚成为一个“到处都听得到金黄发色孩童的甜美声音”的国度。约翰·米勒吁请其他国会议员保卫“美利坚的盎格鲁萨克逊文明,使其免受坏疽似的东方文明的污染或混杂,”而且他认为族群本来就该根据血统来区分高下,这是理所当然的。“为什么不能区分高下呢?为什么要让那堕落的劣等族群成员……在我国日渐壮大,且散居四处,任由他们生出愈来愈多劣等子孙?”

    许多国会议员打从心底赞同米勒的提案,但是,麻州(马萨诸塞州)参议员乔治·佛瑞斯比·霍尔却没有因为当下的热烈氛围而迷失自己,独排众议,试着提醒其他议员:这法案其实还涉及一些更重要的问题。乔治·佛瑞斯比·霍尔是一个思想先进的政治家,他曾反对奴隶制,并支持劳工的基本人权。而且他也深信,如果不看个人表现好坏,光凭族裔身分来排挤别人,那么美利坚开国先贤当年在《独立宣言》中所揭露的种种崇高理想不就沦为笑话了?对此,乔治·佛瑞斯比·霍尔痛批种族主义是“人类最终必须克服的一种妄想症”,“种族主义的影响力曾在我们的历史上留下无法抹灭的丑陋污渍”,他还炮轰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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