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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家看了都觉得一团乱麻,处于最底层的贫民更不知道国王换了多少个。)
伊丽莎白一世信奉新教,但在女王心中,国家的稳定和统一是第一位的。经过爱德华六世和玛丽一世的一通折腾,大英帝国已经走到了分裂的边缘。伊丽莎白一世用高超的政治手腕协调各方利益,奉行对各种观点的包容政策,反对走极端。她废除了玛丽一世的天主教立法,也没有完全实施爱德华六世的新教主张。她把新教的基本信念融入教会的实践中,同时尽可能地保留一些天主教的特点。大英帝国新教在她的领导下,比欧洲大陆更温和、更保守。正是这个走“中间路线”的新教催生了以“清洁、净化教会”为目标的“清教派”,也就是日后俗称的“清教主义者”或“清教徒”。伊丽莎白一世的宽容使清教派迅速壮大起来。
清教派认为,当时的大英帝国新教与天主教仍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没有完全奉行《圣经》的宗旨。他们主张在教会内进行改革,使它更加“纯洁、干净”,更严格地按照《圣经》的教义行事,最终彻底切断与天主教的关系,成为真正的新教。
在1570~~1605年这段时间,大英帝国内部的清教渐渐分成两支。主流的这一支还是坚持在大英帝国教会内部进行循序渐进的改革。另一支却认为改革必须马上进行,不应拖延。持这一主张的人认识到,多年来在现有教会中进行的改革收效甚微,他们与大英帝国教会之间的分歧变得越来越不可调和。于是他们提出要从大英帝国教会中分离出去,追求自己的宗教信仰,这就是“分裂主义者”或“分裂派”。他们中的很多人后来乘坐“五月花号”来到北美,成了我们现在所知的“清教徒”。准确地说,他们应该是“分裂派清教徒”。
清教派和分裂派都属于基督教,源出一宗,都希望自己的国家得到天父的保佑,也都忠于英王。清教派倾向于以理智和逻辑的方式看待宗教,他们特别强调“团体”的重要性,追求整个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分裂派则不愿与现实妥协,强调“个人”的重要性,不惜以分裂为代价来追求个人的信仰。清教派是更温和的“分裂派”,分裂派是更激进的“清教派”,两者只是“度”的差别。但这个“度”越扯越大,到最后两派竟然分道扬镳。
1603年,伊丽莎白一世去世。她终生未婚,都铎王朝因此绝嗣。她的侄子,苏格兰国王詹姆士·斯图亚特成为英格兰国王,从此把英格兰和苏格兰连在一起——也就是人们所了解到的詹姆士一世,即斯图亚特王朝的第一位君主。
詹姆士一世没有伊丽莎白一世的睿智,更没女王的宽容。他禁止分裂派建立自己的教会和按自己的方式崇拜上帝,还囚禁了一些分裂派的教士与信徒。因为英王同时也是教会领袖,所以对英国教会的不忠就是对国王的不忠,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分裂派不仅受到来自国王的打击,他们的主张也得不到比较开明的宗教领袖(包括清教派领袖)的支持。
受到迫害的分裂派不得不考虑逃离大英帝国。
从1607年起,分裂派清教徒领袖约翰·史密斯、约翰·罗宾逊、威廉·布鲁斯特和前文提过的威廉·布拉德福德,率领他们的教众开始了艰苦的迁徙。
分裂派清教徒从大英帝国出逃的首选目标是政治环境相对宽松的荷兰。
詹姆士一世最初不允许分裂派离开大英帝国,于是分裂派清教徒就想尽办法偷渡出境,前往阿姆斯特丹。1609年,他们终于获得许可,正式迁往位于阿姆斯特丹南面的莱顿市。
莱顿是个美丽的大学城,也是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城市,这就为分裂派教众的生活提供了保障。他们有的在大学教书或深造,有的在工厂做工,对那些因语言障碍而找不到工作的人,教众会解囊相助。随后,分裂派清教徒的生活开始稳定下来。
可是,几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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