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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他们都是应该被社会淘汰的弱者和渣滓吗?显然,这是可笑的!
社会达尔文主义,有时在中文语境中简称为“社达”,是指由达尔文生物进化理论派生出来的西方社会学流派。主张用达尔文的生存竞争与自然选择的观点来解释社会的发展规律和人类之间的关系。认为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现象存在于人类社会。因此,只有强者才能生存,弱者只能遭受灭亡的命运。
其代表人物赫伯特·斯宾塞认为:社会与周围环境之间的协调也是由能量均衡原则来调节的。它表现为社会与环境之间的相互适应与斗争。人类社会只有在这种适应与斗争中才能进步。因此,生存竞争构成了社会进化的基本动因。
社会也像个体一样,应被看作是以这样方式进化的有机体。这一理论被人用于支持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和政治上的保守主义:穷人是生存竞争中的“不适者”,不应予以帮助;在生存竞争中,财富数量是成功与否的判定标准。在对待社会的问题上,社会达尔文主义成为帝国主义和种族主义政策的哲学基础,支持盎格鲁-撒克逊人或雅利安人在文化上和生理上优越的说法。社会达尔文主义在20世纪衰落,因为生物学知识和文化现象知识的领域不断扩大,足以驳斥而不支持其基本信条。
斯宾塞对进化论的阐述实际早于达尔文,其在阐述达尔文进化论论点的《物种起源》[4]出版的1859年之前,便已于1850年出版了《社会静力学》[3]。斯宾塞在此书中系统性地提出了自己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和进化论观点,其认为社会可以和生物有机体相比拟,社会与其成员的关系有如生物个体与其细胞的关系。社会进化是指社会有机体在适应外部环境的过程中,其内部的功能和结构所发生的变化,一般需要在细分化-异质化-凝聚-确定几个环节。社会达尔文主义本身并不是一种政治倾向,而是一种社会基模,根据自然界“食物链”现象提出“弱肉强食,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观点,并以此解释社会现象。
社会达尔文主义是将达尔文进化论中自然选择的思想应用于人类社会的一种社会理论。最早提出这一思想的是英国哲学家、作家赫伯特·斯宾塞。社会达尔文主义的风行从19世纪持续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有人认为现代的社会生物学也可归类到社会达尔文主义学派中。
它的核心概念——生存竞争所造成的自然淘汰,在人类社会中也是一种普遍的现象。认为它在人类的进化、发展上起着重要的作用。这种思想常被利用来强调人种差别和阶级存在的合理性以及战争不可避免等。此外,把进化论用于社会的学说和思想,通常称为社会进化论。它与社会有机体学说是相联系的。
一切祸害和不幸,都是本身素质不适应外界条件的结果。祸害的根源在于:各种机能与它们的活动范围之间的不可调和。但同样真实的是:祸害永远倾向于消失。人类也表现出了同样的适应能力。他的种种心理和行为的改变,都是为了适应环境条件的改变。为了适应环境,人不仅改变着自己的身体或体质结构,也不断地改变着自己的心理结构,最后表现出不同以往的行为方式。那么,当人类进入到社会状态之后,究竟需要具备哪些心理素质或意识呢?
显然,过去野蛮时代的那种残酷的斗争欲望,那种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幸福而牺牲别人的欲望必须改变。也就是说,社会生活需要这些条件:“它要求每个个人只能有这样的欲望,即充分满足不会侵犯其他个人得到类似满足的能力。假如每个人的欲望不是这样受到限制,那么或者所有人都必然有一些欲望得不到满足;或者一些人必须牺牲别人来使他的欲望得到满足。这两种必然带来痛苦的选择,就意味着不适应。”
人绝不是牛羊虎狼这样的动物,对环境没有任何改造能力,只有依赖环境、消耗环境的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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