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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中外奇案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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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包拯外巡查案(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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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抑。李吉见状追问缘由,黄氏哽咽道出:“如今谋害我夫之人已查明,可怜万安成了替罪羊。”

    李吉得知内情,坦诚告知自己正是受包公之托前来调查。黄氏取出十两纹银,委托李吉带领周富连夜奔赴东京,向包公告发实情。包公接报后,立即详加审理,确认事实无误,随即派遣公差前往江州,传唤江某及其同党到案受审。面对铁证,江某无法再行隐瞒,只得俯首认罪,被戴上重枷囚入大牢,案件至此尘埃落定。

    最终判决,江某叔侄三人以命偿命,无辜的万安得以释放;同时追缴赃款,其中一半作为赏金给予周富以表彰其正义之举。至此,鲍顺的冤屈终得昭雪,一场由财富引发的谋杀阴谋,在红衣女子的介入与多方合力之下,终于水落石出,真相大白于天下。

    九

    在包拯任定州知府的那段岁月里,一名名为李浩的扬州富商,家财万贯,为了拓展商业版图,远赴定州进行交易。一日,他在离城十余里的地方豪饮至酩酊大醉,脚步虚浮,最终无法支撑,倒在了荒郊野外的路中央,沉沉睡去。

    夜幕降临之际,两名心怀不轨的男子——丁千与丁万,途径此处,目光被李浩身边暴露的丰厚财货所吸引。他们趁李浩昏睡不醒,迅速将其拖至一处偏僻角落,利落地劫走其中百两黄金。赃物平分之后,两人各自揣着罪恶的财富,潜回家中秘藏。

    然而,贪婪并未就此止步。丁千与丁万深知一旦李浩酒醒发现失窃,定会前往定州府报案。为彻底掩盖罪行,他们心生歹念,决意杀人灭口。于是,趁夜深人静之时,二人残忍地将毫无反抗之力的李浩击毙,随后扛起尸体,将其运至一座废弃的窑洞内。

    在黑暗与冷寂中,他们将尸体投入窑炉,烈焰熊熊,顷刻间将李浩化为灰烬。待火势熄灭,他们从炉中取出冷却的骨灰,掺杂泥土,制成了一个不起眼的乌黑瓦盆。这个承载着血债的器皿,就这样被悄然融入了日常生活,无人知晓其背后的残酷真相。

    定州城内,一位名叫王老的居民,某日在市集上购得了这只乌盆,带回家中作为寻常的尿壶使用。一切看似平淡无奇,直至某个深夜,王老起身如厕,惊愕地听见那乌盆内传来微弱而悲切的呼喊:“我是扬州客旅李浩,你为何向我口中倾洒秽物?”

    王老闻此异象,顿感毛骨悚然。他急忙点亮灯火,对着那乌盆质询:“若你果真是冤魂,速将冤情道来,我愿助你洗冤昭雪。”只见那乌盆应声回应,讲述了一段骇人听闻的故事:身为扬州富贾的李浩,遭逢歹徒丁千、丁万于定州道上劫财害命,死后遭焚尸炼骨,化为这乌盆之内。恳求王老将自己带往包拯处,以期沉冤得雪。

    王老听罢,心中震撼不已。经过一夜辗转难眠,他决定信守承诺,次日一早,便携带着那只承载冤魂的乌盆,毅然踏入定州府衙,向包拯大人禀明一切,期待公正的裁决能为李浩的亡灵平息冤屈,也让那两名凶手无所遁形。

    包拯听闻王老详述夜来乌盆所述的惊人冤情,尽管颇感奇异,仍决定亲自查验。他示意属下将瓦盆带至堂前,当庭质询。然而,那乌盆此刻却默然无声,对包公的询问毫无反应。包公见状,眉头紧锁,厉声道:“此老儿莫非故意编造谎言,意图扰我官府视听?”随即下令将王老逐出公堂,严词警告不得再行滋扰。

    王老怀抱乌盆,满怀委屈地返回家中,心中对那盆子的异象既惊且怒。然而,就在这一夜,乌盆再次发出叹息:“老翁勿忧,我今日面对包大人未能言明冤屈,乃因未能遮蔽身形。若你能借予衣物覆盖于我,我将再度前往府衙,确保包太守能清晰听闻我的控诉,届时我必坦诚陈冤,无丝毫虚言。”

    王老闻言,惊诧之余,无可奈何,只好依言于次日用衣物将乌盆包裹妥当,再度踏上了前往府衙的道路。包拯见王老再次前来,虽感无奈,但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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