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热点事件网络谣言的内生逻辑与规制(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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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才能更加坚定地走向现代化。有了网络公众的热情参与,也才能够发出更多科学、理性的声音,表达出更为丰富的民意。对社会热点事件的关注,本身就是民众参与意识的觉醒,也是自身权利保障意识的觉醒。在依法行使权利的时候,除了法律,任何人都无法任意限制或者剥夺。但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权利的边界永远是理性而清晰的,不能打着质疑的旗号而去造谣、传谣,更不能以破坏他人或社会、国家的合法权益作为代价。是故,民众应怀一颗守法之心、诚信之心、理性之心与信任之心。一是不能做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不能选择性守法,对己有益的事情不惜去违反法律,违背良知,违反诚信之道,而肆意造谣生事。二是应怀理性而宽容之心。政府部门对热点事件的调查通常需要很长时间,应不影响且容许相关人员从容开展工作。三是应怀辨识之心。努力提升网络信息真伪的识别能力,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网络谣言线索积极监督举报,上下同欲,方能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氛围。而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亦应怀宽容之心,对民众善意表达中所出现的无意之失,在恪守比例原则的基础上予以最大限度地谦抑化、宽缓化处置。二应怀感恩之心,感激网民对司法执法活动的监督与关注,避免出现办案风险与违规违纪责任,提升工作质效。三应怀敬畏尊重之心,对法律绝对敬畏,对当事人充分尊重,对公众正义永葆激情。四应怀教化之心,通过对热点事件的权威解读,以案说法,积极化解舆情危机,拯救或提升司法公信力,大力启迪公众法治思想,普及宣传教育法律。唯如此,方为体现新时代国家治理、网络治理的应有之义,真正实现常态化、法治化、科学化的网络秩序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