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6章 以法院组织法与民诉法交叉内容为切入点(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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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追求,改革永远在路上,对于两部有交叉内容的法律而言更是如此。审级制度是诉讼制度设置的基础,审判组织事关法院审判工作的正当性,二者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在这过程中,不能忽视作为制度核心的“人”——法官的重要性。无论是两审终审,还是一审终审,一位具有较高理论素养、丰富审判经验、居中裁判的法官都是案件得以公平审理的保障。无论是作为“金字塔”塔基中的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官,还是更高层级法院的法官,其素质事关审判的质量,也决定了是否能真正解决纠纷、做到案结事了。因此,在改革与制度运行的过程中,应更加注重法官能力的培养与法官作用的发挥。加强法官培训,提升法官能力与素质;落实法官保障机制,保障法官依法履职;员额向基层法院倾斜,助力法官职业梦想的实现;合理设置考核措施,鼓励法官努力工作,让每位参与诉讼的当事人都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法律(法官)的威严与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