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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4章 中国“体系外变革者”角色与“一带一路”倡议(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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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这就越来越压缩了中国在体系内适用经贸自由化规则的空间,更为严重的是驱动西方国家在经贸关系及相应规则上制造与中国的“脱钩断链”。例如,拜登政府将以往自由贸易协定中从未有的“供应链”支柱引入“印太经济框架”,其目的就是试图通过重组全球产业供应链,将中国排除在外,亦即要将中国排挤出西方国家主导的现有国际经济体系。

    如上所析,美国等发达国家在体系内对中国实行规则上的打压呈现步步升级的过程,而且其对华经贸关系政治化的态势也愈演愈烈。这就意味着,未来美国等西方国家主导下的现行国际经济秩序对中国充满着变数,中国不但在体系内存在的空间将越来越受到限制,而且还有可能不断地被挤到体系之外。此时,中国作为“体系外变革者”,通过“一带一路”的平台推动和引领有关国际经济法律制度的创建,对稳定中国外部经贸环境将具有深远的特殊意义,而且也将有助于搭建一种中国可依托的国际经济体系。

    结论

    对于发达国家主导建立的现行国际经济秩序,围绕对其“实力界定收益”基本逻辑的修正,中国扮演的具体角色首先从历史上“体系外革命者”转变为其后“体系内改进者”。当下,中国又开始逐步获得了“体系外变革者”新角色。统合内外这两种角色观之,中国已演进成为一个“跨体系国家”。

    “一带一路”建设是中国扮演“跨体系国家”角色的重要平台。中国主张,“共建‘一带一路"坚持以规则法治为基础。我们始终在各种现行国际规则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合作。”以此观之,“一带一路”国际经济法律体系首先以像to这样“通行的国际法”为基础,中国在其间发挥的是“体系内改进者”作用;同时,适应“一带一路”建设需要,以互利共赢为基本准则,中国将推动和引领创建越来越多的专门国际经济法律制度。“我们正加快同各方商签贸易投资、金融税收、知识产权、交通环保等协定,努力打造共建‘一带一路"的规则和法治网络”。这代表着中国正在发挥“体系外变革者”的作用。

    作为一个“跨体系国家”,中国为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蕴含的国家之间应在互利共赢基础上建立合作伙伴的理念,扮演“体系外变革者”角色,始终如一的理念并非要推翻现行自由主义国际经济秩序,而是意在通过推动和引领体系外有关国际经济法律制度的创建,对体系内现行制度在功能上发挥有益的补充作用,并对体系内现行制度的改进形成“杠杆效应”,以求推动现行国际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然而,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的背景下,中国以平和姿态扮演“跨体系国家”角色的初衷,受到了越来越大的挑战。美国等发达国家在体系内对中国实行规则上的打压持续升级,同时其对华经贸关系的政治化也愈演愈烈,这就造成了中国在体系内存在的空间不断被压缩,甚至有被挤到体系外的趋向。中国在发达国家主导的国际经济秩序内此等困境的形成和加剧,进一步证明了中国作为“体系外变革者”,依托“一带一路”这样的平台推动和引领有关国际经济法律制度的构建,将成为中国稳定和拓展相应国际经贸空间的重要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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