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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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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最有分量的飞贼(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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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弃恍恍惚惚走出茶坊,满脑子都是女巫那张可怕的脸。

    驴车拴在门外柳树上,日已西偏,刚好绕过树荫照到圆润无毛的驴屁股。现在正是仲夏,阳光炙热,驴儿被晒得心情烦躁,不停往后猛尥蹶子。

    “她说“答案就在门外”……难道答案是你?”

    阿弃一边抚摸鬃毛安抚驴子,一边喃喃自语。突然听见脑后隐约风声,眼角余光随即瞅见一个硕大的身影,张开臂膀恶狠狠朝自己扑来。

    阿弃轻巧一个侧身,偷袭者登时扑了空,噔噔噔,向前连续踉跄几步,险些摔个狗啃屎。

    “今儿别闹,我还有正事要干!”

    阿弃皱紧眉头,指着车上十几坛酒。

    “呼……呼……”那人费力扶墙站起身,刚才那一下消耗不少体力,双手叉腰上气不接下气道:“我……我……我找你也……也有……有正事。”

    他叫麻球,不是什么绰号,是十足十的真名——他娘生他那天特别想吃麻球,所以取了这名字。一听名字就知道他的为人……特别特别靠谱。

    麻球是鸦门的人。

    鸦门是天下人数最多的帮会,遍及九州三十六藩,帮众都是背井离乡的流民。流民作为外乡人,讨生活肯定不易,所以鸦门生意主要分两类——要么别人不愿干、要么不敢干。

    低端一点的比如收集粪便、清理河道、搬运尸体……等等。

    干这些活的统称“鸦奴”,他们是鸦门最底层。

    地位高一点叫“鸦爪”,听着就比鸦奴有气势,事实上干的活也更体面,比如撬个锁、扒个钱袋、下个***什么的……相当于高级手艺人。

    麻球就是一名资深鸦爪。

    在业内可谓名声显赫,甫一出道就荣获一项尊号,而且一直保持至今——全藩最有分量飞贼。

    这并非阿谀之词……体重两百五十斤,排名第二的还不到他一半,地位极其稳固,完全没有被超越的风险。以如此雄伟英姿行走于高墙、屋檐之上,场面除了震撼实在找不到别的词形容。

    他最近一次壮举就是连续踩塌十几户屋顶,招致一大群男人高举菜刀、扁担追出十条街。

    阿弃跟麻球初次见面十分好奇:“这职业也太合适你啦,***咋想的?”

    麻球的回答言简意赅、发人深省——“鸦奴太累,只好当鸦爪。”

    可当鸦爪也不容易。

    鸦门不养闲人,每名鸦爪必须按月缴纳份子钱。以麻球的傲人业绩,养活自己都困难,更别提什么份子钱。好在他性子随和人缘不错,鸦门几个头头私下一商议,决定对他网开一面,份子钱全部免缴。只有他大伯认为这样不合规矩,容易遭同门非议,但架不住众口一词、态度坚决,只好大局为重从善如流。

    哦,麻球大伯人称武爷,有个不太起眼的头衔……鱼梁鸦首,就是鸦门的一把手。

    麻球平生两大嗜好——一是吃,二是赌。这两样嗜好没别的缺点,就是特别费钱。鸦门可以不收份子钱,但绝不会倒贴,麻球想吃、想赌,就必须自己赚。

    麻球赚钱的法子多种多样,除了花力气的、费功夫的不干以外,其他啥事儿都干。

    他曾替合欢酒坊送过几天酒,阿弃跟他就是这么认识的。结果头一天就钻研出致富之道……半道上把每一坛酒偷偷倒出一部分,低价转卖给别的商家,再掺白水蒙混过关。可惜百密一疏,掺的水取自马厩,难免有那么一点儿……尿骚气,否则他真的差点成功。

    酒坊掌柜老糟头认识麻球大伯,没跟他计较,但对如此有创意的人才实在不敢留在店里,赶紧掏出几百文恭敬送走。

    麻球虽然跟阿弃共事很短,但两人一见如故,从此结下深厚情谊。

    嗯……至少麻球自己这么认为。

    从那以后,他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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