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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及备殂没,嗣子幼弱,事无巨细,亮皆专之”。
“政事无巨细,咸决于亮”。
诸葛亮在蜀汉上层创造了一个廉政奉公的政治氛围,
蜀国官员以诸葛亮为榜样,为官节俭,力戒奢华,造就了整整一个廉政时代。
诸葛亮立法公开、执法公平,有异于同时代封建的法律思潮。
蜀汉章武元年四月丙午日(221年5月15日),刘备在成都称帝。
而益州旧为刘璋所统治,所以法令废弛,地方派系坐大自强,
刘备统治集团的强力介入破坏了相当一部分人称霸西南的企图,
这种情况下蜀汉政权作为客籍政权面对着来自益州旧势力的阻挠。
面对这种情况诸葛亮认为这不是苛法峻刑所留下的民怨,
而蜀汉是建立在律令长期废弛,导致官民混乱君臣无道,紊乱了“纲纪”。
他说“三纲不正,六纪不理,则大乱生矣”三纲是指君为臣纲,
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六纪是指诸父有善,诸舅有义,族人有叙,
昆弟有亲,师长有尊,朋友有旧。
所以只有任法才能改变德政不举、威刑不肃的局面只有威之以法,
才能改变蜀土人士,专权自态,君臣之道,渐以陵替的态势。
与儒家“崇礼”治世的观点不同诸葛亮认为国家的治乱兴衰的根源在乎“法”,
因此,诸葛亮一再告诫、反复强调法在治理国家过程中的重要性“夫一人之身,
百万之众,束肩敛息,重足俯听,莫敢仰视者,法制使然也。”
不仅如此,诸葛亮还进一步从反面强调了不以法治国的严重后果“若乃上无刑罚,
下无礼义,虽有天下,富有四海,而不能自免者,莱纷之类也。
夫以匹夫之刑令以赏罚,而人不能逆其命者,孙武、穰苴之类也。
故令不可轻,势不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