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323章 重要的事说三遍,证据!你虚空判定是吧?!(3/4)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为!

    主观就是主要观念,客观就是客观事实。

    方如风搜索了就等于他去做这件事情了吗?

    并没有!

    审判长这是在判什么?瞎几把判定是吧?!

    苏白当即举手示意:“审判长,我方不认同这个判定!”

    林凤如:“给出你方的理由。”

    “我方的理由很简单,就是我认为审判长的判决不符合法律的条文解释。”

    林凤如皱眉:“上诉人委托律师能不能详细描述一下为什么不符合法律的条文解释?”

    苏白:“在刚才的答辩中,我方已经反复的提及过了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指的是实施了相应的行动。”

    “而检方提供的证据只能够证明我方有这种主观意识,并没有客观事实条件。”

    “没有客观事实条件,就不能够认定犯罪预备,不构成犯罪预备的四个基本条件。”

    “基于以上,我方并不认为审判长的判定合理。”

    “所以我方申请审判长能够撤销对于我方的判定。”

    这个时候,林凤如只是简单的听取,点了点头,开口问了句:

    “上诉方的表述我能够理解,上诉方的观点是认为——

    “在这个案件当中,方如风没有去从客观条件去预备故意杀人这件事情。”

    “对吗?”

    苏白:“对的审判长。”

    林凤如继续开口:“可是上诉方有没有从另外一个角度去考虑这个问题。”

    “根据谢婷婷的报警时间,由于反应迅速。”

    “所以在方如风还没有去从客观预备的时候就已经被阻止了。”

    “从这个角度来看,是由于谢婷婷报警的因素,导致了方如风没有来得及实施犯罪预备行为。”

    “所以造成了这个结果。”

    “那么再回到原点,方如风有没有可能会继续搜索怎么杀害谢婷婷?”

    “有没有可能性去实施犯罪预备行为?”

    “对于方如风来说,谢婷婷出轨了,那么她就是一个非常可恨的人。”

    “他在特定的情况下,表现出有着想要杀掉谢婷婷和出轨另一方的想法。”

    “在这种情况下他已经做好了准备,但是没有来得及准备,就已经被控告了。”

    “所以说.…从这一点来进行判决没有问题。”

    “以此,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

    这逻辑思维.…苏白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虚空索敌是吧?

    这是相关性的判定方法吗?

    刚才林凤如的表达只有一个观点——

    在这个案子当中,方如风之所以没有在客观上实施犯罪预备行动。

    主要是因为谢婷婷及时报警了,让方如风没有时间准备犯罪预备行动。

    而从另一边,方如风对谢婷婷说想要杀了她,以及在网站上搜索杀两人会不会判死刑。

    表明了方如风有杀人的主观意愿和主观意图。

    只是还没有开始就被终止了。

    按照这种情况也应该判犯罪预备。

    这就是审判长的逻辑。

    苏白只能说一句狗屁逻辑!

    这种逻辑只是从审判长的角度,以及从相关的情景代入方面进行出发判定。

    可实际上呢?

    实际上,不依照证据来判定的,说实话,苏白子从冤假错案上见到过。

    再有就是从一些枉法裁判中见到过,这个案子,还是头一次见。

    因为什么?

    因为在以往的枉法裁判中,经常会出现审判长硬判的情况。

    可是在这场庭审中,审判长给你机会让你解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