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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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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三连质问!你银行凭什么不负责任?!(暴爽)(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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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老师,给我们讲讲也好,让我们知道这个案子到底怎么样,苏白律师,能不能胜诉给南都银行干趴下。”

    面对粉丝们的提问,罗大翔拉出来了自己的小黑板,然后在上面划出来了三个圈。

    分别写上南都银行,南建地产,购房者。

    完成以后继续,开口解释:“南都银行委托代理人的陈述,是这场庭审的关键!”

    “大家也都看到了,在这场庭审中.原告是苏白作为全权代理的诉讼人控告,被告是南都银行和南建地产。”

    “在法律的意义上,南建地产和南都银行之间没有着因果的关系。”

    “也就是说,抛开本案的观点,南都银行只是负责监管资金的,至于南建地产盖房子怎么盖,盖的怎么样,能不能盖好,是不是烂尾。

    以上和南都银行之间没有任何的关系。

    只是在监管坚定守法合规的情况下,南都银行需要将监管资金打到房地产的指定账户当中。”

    “在此过程中,南都银行有着监管的权利,并且承担监管的责任问题。”

    “可现在的问题是,南都银行的监管不到位.导致了监管的资金,在没有达成合约约定的情况下打给了南建地产。”

    “南建地产挪用了监管资金。”

    “南都银行辩诉的观点是,在法律的定义上,就算是违规挪用资金,南都银行也只负有监管失责的责任问题。”

    “而目前苏白律师所做的,就是让南都银行的监管失责责任与南建地产的烂尾楼,产生因果上的关系。”

    “明白了吗.….?”

    “.….….”

    “罗老师,你讲的太复杂了.…没听太明白,但是听出来了,南都银行不要脸。”

    “似乎是懂了,但是没有完全懂这说的啥意思啊,能不能好好解释解释啊.”

    “咳咳.我稍微的了解一些,这应该是法律上对于责任划分的意思..?”

    “那不就是说,苏律师的控告是属于无效的了.….?”

    看到这条评论,罗大翔笑了笑:“

    并不是.….这个辩点的关键在于南都银行违规给南建地产公司打监管资金,有无因果关系。

    这个案子在最高法进行审理,那么最高院认为原告的上诉请求有一定的合理性才会采纳。”

    “并且,这个责任问题很模糊,可以判定有,也可以判定无,具体的还是要看苏律师怎么来进行反驳,驳回对方的观点。”

    “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当然,这个例子中的情况和这个银行的情况不是太一样。”

    “就比如说有人来偷东西,偷东西的话,必须要越过你看守的门,但是你给他开门了,那你算不算偷东西?”

    “这个例子中有一些不太一样的地方,但大致是这个意思,这样说大家能明白吗?”

    “明白了.….这样说的话就清楚易懂了!”

    “谢谢罗老师帮我们解答,可算是看明白了。”

    “嗯!继续看吧!”

    罗大翔解释完,将目光再次放在了庭审直播中。

    庭审场上。

    朱和将王江阳的陈述和徐志强的陈述,进行了简单的整理。

    整理完成。

    咚咚咚!

    敲响法槌。

    “现原被告诉讼完毕.进入下一个庭审环节,庭审辩诉。”

    “合议庭对于诉讼各方的陈述进行了整理。”

    “第一,关于南都银行方面是否和南建地产所建设的房地产项目烂尾,有着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第二,南建地产的破产是否属于恶意逃债行为。”

    “针对合议庭整理的这两点,各方是否有异议?”

    这两点就是这场庭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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