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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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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最终判决!(附带解释,必看)(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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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冬进行公开的道歉。”

    “但!”

    “张来冬非法建设桥梁,证据确凿情况属实,当事人无任何异议。”

    “即!”

    “判定!张来冬需要和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处理!”

    “法院即暂不追究张来冬责任。”

    “针对被诉讼方提出的诉讼请求,全部驳回!”

    “根据我国诉讼法规定,被诉讼方若认定裁定判决有任何的问题或者质疑,可以向相关单位提起审查监察,或者是提起再审的请求。”

    “判决书将会在闭庭十日内,向诉讼双方发送判决书。”

    咚!

    法庭沉闷的声音落下,环绕在庭审现场。

    “闭庭!”

    伴随着审判长白安严肃的声音落下。

    庭审结束!

    听到审判长声音落下,张来冬整个人紧张的情绪,终于得到了释放.…

    黝黑的脸上,出现了一丝的激动.…

    PS:求月票~

    聊聊~

    这个案子,我看到争吵的声音太大。

    先说说为啥选这个案子?

    我本来是想写寻衅滋事这个罪名。

    当初在看到这个案子的时候,还没有上热搜,只是觉得这个案子很特殊,也符合,

    看了一下判决书,决定了写这个。

    (真的没有蹭热搜的意思,这个热搜我宁愿不蹭~)

    接着等到我确定写这个案子,并且已经写出来的时候,这个案子突然在某短视频上爆了。

    还有很多律师大佬发声,我当时慌的不行,生怕写出什么问题来。

    当然,的内容是经过细节化处理的。

    接着。

    网上说的五花八门,吓死人,但是根据官方的通报,还有,根据判决书上说的,的确是属于寻衅滋事,没有什么其他的大问题。

    对于网上说的什么,我的建议是暂时不要去看。

    虽然说,有的说的有理有据,但是法院的判决书是那样写的。

    寻衅滋事。

    如果真的有其他情况的话,法院的判决书绝对不是那样的。

    反正的话,网上说啥的都有,大家以判决书为主。

    具体的话,大家各自谈论~

    以后不会写这种了,对不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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