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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一年元旦,林燕带着儿子搬进了新家。
对一个打工者来说,在打拼的城市里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是一辈子的大事。只有买了房子才感觉有了家,一直漂泊的心才安定下来。
中国人家庭观念重,对房子的概念很深,人这辈子别的可能没有,一个房子一个家肯定要有的。
从农村出来的打工者,在饭店工作几年,处个对象,然后结婚成家,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房子问题。有心的孩子知道过日子,用自己的钱交首付买。有的不攒钱,只能是家里人拿钱给买的。
一个人的心安定下来之后,做事就会踏实,没什么后顾之忧。
买房子老谭没参与太多,都是林燕一手操办的。
房子在松山路安居小区,离地铁口六百米,九十六平,小三室,简单装修。不用收拾,搬进去就能入住。
对这个房子林燕和孩子都满意,老谭没任何意见,只要老婆孩子满意他就满意,这是他的责任。
现在房子有了,下个目标是开饭店。
不能总给人打工,现在三十七还有人用,等过了四十就没人爱用了,那时候怎么办,吃老本?关键是得有老本可吃,没有老本吃什么,总不能饿着等死。
到现在为止,已经操作过大小十家饭店,不说是怎么成功,但都没失败过。有经验,也懂得如何规避风险,差的是钱和一个契机。
老谭算了一下,开一家二百到三百平之间的饭店,好地点的话房租每年二十万,地点偏僻一些十二万。当然得选好地点,刚开的饭店没名气,不是啥名店,地点再不好那就是等死呢。
精打细算的话装修在八万到十万之间,这样是三十万的预算,不算运营费用。三十万,如果每个月攒六千块钱,一年是七万二时间正够。
这是一个理想状态,前提条件是自己一直有活干,工资以八千块钱为基数。林燕也是一直上班,她的工资得能够支撑家庭开销才行。
如果这样,开饭店的时间需要往后推迟后自己四十三,推迟两年四也可以,能够接受。
他不是没想到借钱开饭店,借的姐姐都能借给他,但是一想到借钱心里就哆嗦,少年时家里穷借钱过日子的阴影一直在,那种被人瞧不起、冷嘲热讽让人受不了,同时还有着自卑。
父亲去世的早,母亲拉扯着六个孩子过,家穷的叮当响,还一屁股饥荒,那日子简直没发过。十三岁那年四姐出嫁,家里剩下他和母亲。作为家里唯一的男人,不管行与不行,逼着自己成为主事人,像村子里其他大人一样,开始当家理事、支门过日子。
他都在念书,母亲身体不好,家里还得种地,那日子难呀。好在出嫁的四个姐姐大力帮忙,要不然真有过不下去的危险。
自己是男孩子,一个男人,怎么着都能生存,并且相信自己即使不念重点高中,读普通农村中学,只要用功,肯吃苦,一样能考上大学。
他默默的把自己的录取通知书收起来,开始四处筹借学费。
那种借钱的滋味不好受。
白眼、厌恶、嘲弄、瞧不起、风凉话,等等。
说白了就是知道他家穷,不愿意借,怕借了还不起,钱打水漂了。
对他来说是一种人格的屈辱,尊严在那时一分钱不值——要尊严就借不到钱就念不了书。
每一次从亲戚家出来,手里拿着像讨饭一样借来的钱时,都会鼻根发酸,委屈的泪水在少年的眼窝里打转,心酸的同时心在颤抖,为自己所遭受的侮辱和失去的尊严暗暗发誓,总有一天要富起来,过一场日子给那些瞧不起自己的人看看——老谭家也有辉煌的时候。
人呀,只有经历过贫穷困苦才知道日子的艰辛,尊严的份量。
俗话说人争一口气佛立一炷香,二十年过去了,虽然没有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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