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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寒门辅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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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章 男扮女装,春娘落网(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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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还没人妖呢,怎么这伪装比人妖还妖?

    抓至县衙审讯。

    春娘终交代了所有,其本名为胡春。

    元末乱世,胡春八岁时被父亲卖以一斗米的价格卖给了一个僧人,僧人听说元朝贵人喜欢男宠,便将胡春当女人养,后来送给元朝贵族当玩物。

    后来元朝贵族被明军打跑,胡春也逃了出去,流落各地。

    没有一技之长,也无耕作之力,胡春只好凭着“女儿身”流亡各地,后来胡春发现女儿身有诸多好处,至少可以光明正大留宿大户人家的小姐闺房,这才有了后来之事。

    “葛家之女才出事几日,你竟又敢作案,还真是色胆包天!”

    顾正臣愤然喊道。

    胡春低着头:“我闯荡二府七县,从没有失手过,没想到会折在这里。”

    顾正臣咬牙切齿。

    胡春是吃定了女子不敢声张,怕辱没名节,败坏家风,她们要么闭口不言,要么自杀。犯案之后,罕有报案之人。

    没有人报案,官府自然不知情。一些女子自杀,县衙府衙找不出谋杀证据也只能匆匆结案。

    “来人,将他关至监房!”

    顾正臣拍动惊堂木,待胡春押下去之后,看向杨亮:“此案明了,如何判决?”

    杨亮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按照律令,当以刁女干罪处罚,杖一百。”

    顾正臣自然知道这个结果,只是不满这个结果才发问。

    “绣娘死了。”

    顾正臣沉声。

    杨亮看着顾正臣不满的眼神,很是无辜:“县尊,这律令不是我所定下,在县尊带来的《大明律》里,对犯女干一项也是如此规定。绣娘虽死,可县衙需要按律令来判刑……”

    顾正微微摇头,冷厉地说:“绣娘死了,他凭什么还活着?二府七县,不知多少女子受其毒害!他若不死,我心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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