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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任我行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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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9章:明朝那些事儿(上)(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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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至于“菜人”是如何被变卖的?其实,说出来就令人毛骨悚然了,因为除了走投无路,谁会愿意活着被肢解?谁愿意如同猪狗般,买家要哪块肉,就现切哪块?活着肢解的目的,竟然是为了保持肉质的鲜美?

    对此,明末清初的诗人屈大均就目睹了这一切,并写下了纪实体诗作《菜人哀》,详细描写了“菜人”的悲惨命运,可以说是惨绝人寰:“岁大饥,人自卖身为肉于市曰“菜人”。有赘某家者,其妇忽持钱三千与夫,使速归。已含泪而去,夫迹之,已断手臂,悬市中矣。夫妇年饥同饿死,不如妾向菜人市。

    得钱三千资夫归,一脔可以行一里。芙蓉肌理烹生香,乳作馄饨人争尝。两肱先断挂屠店,徐割股腴持作汤。不令命绝要鲜肉,片片看入饥人腹。男肉腥臊不可餐,女肤脂凝少汗粟。三日肉尽余一魂,求夫何处斜阳昏?天生妇作菜人好,能使夫归得终老。生葬肠中饱几人?却幸乌鸢啄不早。”此乃当时写实诗。

    当饥饿引起的生存欲望打败了伦理道德时,人类社会中出现如此悲惨的世界好像也理所当然了。无数人被历史的滚滚车轮无情碾压,不论如何悲惨,也唤不起哪怕半点的同情与怜悯,因为看别人的悲惨遭遇就是在看热闹不嫌事大。惨状发生在别人身上永远只是“故事”,只有发生在自己的身上才叫“人情世故”?!

    “菜人”只是这个悲惨世界的一个插曲,只会被适时拿出来“回味”一下,留不下任何意义,因为这是生活在古代和近代中国社会最底层老百姓的命运,与社会上层的统治阶级关系不大,在他们看来都很不光彩。

    可是,在明朝末期,老百姓生活有多悲惨?从“菜货”、“菜瘟”、“瘟货”这些骂人话中便知,那时的“蔡人市场”必定有着繁荣昌盛的一幕,否则也不会让吴承恩写出《西游记》,让许仲琳写出《封神榜》来了。

    在明朝末期的万历年间,明朝的“菜市场”里居然出现了耸人听闻的“买卖人肉”现象,而且还是明码标价,当时的售价是6文钱一斤。既然底层百姓都已困难到了如此地步,那这个时候的万历皇帝在干什么呢?

    原来,皇帝老子朱翊钧正在大张旗鼓的为自己的儿子“福王”朱常洵办婚礼,仅仅是一个婚礼所需的花费,就高达惊人的30万两银子!要知道这30万两白银在当时的明朝是什么概念?这是一个创纪录的数字!

    万历六年,皇帝朱翊钧自己婚礼的费用也不过才七万两银子。万历十年,潞王(皇帝的弟弟)婚礼的费用虽超过此数,但也只是八万两银子。此后,皇太子朱常洛婚礼的费用超过了十万两银子,长公主、七公主下嫁的费用,也都是十二万两银子左右。可见福王婚礼费用的三十万两银子,绝对是一个惊人数字!

    何况,三十万两银子还不是全部,围绕福王的开支还有很多。因为在万历皇帝眼中,“福王”朱常洵作为他与郑贵妃所生的儿子,不仅聪明乖巧,讨人喜欢,而且适合立储,与其他子女相比,明显高出一头。

    在福王婚礼举行之前,皇帝就指示户部,每年支给福王禄米要达到三千石!这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因为明朝开国元勋刘基(刘伯温)的岁禄也不过才二百四十石而已,足见皇帝老子对这个儿子的偏爱了。

    即使如此,福王还嫌不足,并在婚后指示王府办事人员开辟生财之道,即在“崇文门”外开设“皇店”,招徕进京商人的车辆货物寄宿,通过如此操作后,竟然每年都能收取店租一万四千两银子,堪称“人才”啊!

    后世的人在说某个人明明已做了很令人讨厌的事情,但还是要在众人面前表示自己很清高。这样的行为被称为“当***还想立牌坊”。而这句话就是从明朝开始传下来的,因为在明朝时期,国家大肆推广“贞洁烈女”的价值观,而当时记录在册的“贞洁烈女”加起来竟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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