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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任我行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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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1章:过年前,开“朝会”(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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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位朝臣一听就大惊失色,毕竟若单独扫荡辽东,或许还能长袖善舞地凑合,但要扫荡蒙古草原,那难度可就大大增加了,至少战马问题和粮草供应就很难解决!

    “哈哈,诸位。你们不敢拿自己的前程来做赌注了吧?那朕就点名了,嘿嘿。”话音一落,崇祯帝朱由检便似笑非笑地环顾大殿,最后选定了位列朝班秩末尾的一名六品小官:“卢洪春接旨!朕命你为“工部尚书”,即可走马上任,不得有误!”————“啊?皇上?微臣……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卢洪春受宠若惊。

    卢洪春乃卢仲佃之子,祖籍浙江东阳。他官职不高,之前是礼部祠祭主事,在其他时空早就死了,但在这一时空,却得催木匠关照,被皇帝老子安排到徐光启身边,协助训练新军,也好借机历练以堪大用。

    由于宇宙乃多维时空构成,故发生在此时空之事未必不会发生在彼时空,而卢洪春字思仁,号东白,浙江东阳卢宅人。于明朝万历丁丑(西元1577年)考中“进士”,官至礼部祠祭司主事,死后赠“光禄寺少卿”。

    其父卢仲田,于明朝嘉靖丙辰(西元1556年)中了进士,累官从二品之“广西布政使”,曾参与抗倭、议救海瑞、捐资建孔庙等正义行动,影响其子人生价值取向,塑就了卢洪者嫉恶如仇、宁折不屈的刚烈性格。

    卢洪春在万历六年(西元1578年)任旌德知县。《旌德县志》有记载,卢洪春初任时锄强扶弱,悉访习滑横行之徒,置之以法,最后复用宽,故民畏而见德。这说明卢洪春是一位好官,很善于治理一方百姓。

    明朝万历九年(西元1581年),首辅大学士张居正(当朝宰相)下令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但卢洪春在旌德县推行过程中发现“一条鞭”法“便于官,不便于民;便于城郭,不便于乡井;便于冲繁,不便于简僻”。

    于是,卢洪春就根据各地反馈,撰写《时务论》一文,指出“一条鞭”法有“十不便”的缺陷,竭力反对此法在全国推广实行。虽然从历史发展角度来分析,卢洪春的此举失之偏颇,但他忧国忧民之心可见一斑。

    其实卢洪春的队“一条鞭法”只担忧,是因为朝廷为了方便收取赋税,而降民间财富强行“货币化”,却不知此举大大方便了地主老财与官僚资本对百姓的深度剥削,甚至进化到了“金融资本”即“高利贷”是水准了。

    加上明朝的货币已彻底“白银化”,而民间富人为了财富不贬值乃至增值,就习惯于将大量金银珠宝埋在地下藏好,只留少部分进入市场流通,于是造成“谷贱伤农”和“通货紧缩”,间接引发朝廷财政危机,因为随着白银供不应求,朝廷就没有足够多“钱”来维持运转,只好加倍压榨百姓,最终***,葬送自己!

    万历十三年(西元1585年),明神宗因宠爱郑贵妃,受不了“枕边风”而以爱废序。于是,明神宗就册封郑贵妃为“皇贵妃”,并企图造成子以母贵的事实,欲行“废长立幼”之事。不过,有不少朝臣对此有不同意见。

    卢洪春任当时任“礼部祠祭司主事”,职掌祭祀仪礼,诰敕册立,也反对神宗此举,并上奏《请并封恭妃疏》,建议皇帝尽早立太子,以防止兄弟争夺皇位而酿成悲剧,于国本不利。于是,神宗采用了建议。

    第二年(西元1586年),卢洪春再次上奏《遣官代祭奏疏》,指出皇帝不应遣官代替自已祭祀宗庙,并提到“君主治理国家,应当朝竞夕惕,谨慎小心;绝不能一方面纵欲于深宫燕闺之中,另一方面又用华丽精彩的诏令文章掩饰自已;

    帝王应以江山社稷为念,不能图一时之享乐而遗患无穷,以确保百姓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出现真正的太平盛世。”

    因为卢洪春的《遣官代祭奏疏》直指时弊,切中了明神宗朱翊钧沉溺酒色、荒怠政事的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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