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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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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反咬一口(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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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还能这么勇猛!

    小孟同志偷袭得手,瞬间拍倒了三四个。

    剩下几个根本就抓不牢富贵了,被富贵成功挣脱。

    然后两口子如虎入狼群,把几个还在抵抗的小流氓打得哭爹喊娘,抱头鼠窜。

    连滚带爬跑个。

    富贵和小孟也不敢去追,毕竟保护俩妹妹最重要。

    这边弄出这么大动静,很快就把巡逻的引来了。

    打着手电冲进来一看,地上躺着四个长头发青年,都是头破血流被拍晕的。

    巡逻的是隶属于东关派出所的联防队员。

    富贵他们肯定要说碰上拦路抢劫的了。

    联防队员一边分出人到街上找交通工具,总得把人送医院救治的。

    剩下的队员把几个拦路抢劫的身上一搜,搜出几把弹簧刀。

    其中一位昏迷者身上,还搜出一把三棱刮刀。

    联防队员认得身上揣三棱刮刀的青年,叫雷云江。

    因为雷云江也算东关所的常客了,经常被传唤进去训诫一番。

    只不过他们也没犯什么大事,还够不上拘留,每次只能是训一顿放走。

    为此,雷云江等人十分得意。

    他们也不知道从哪里学来一套顺口溜:“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气死公安局,难死法院。”

    而且自认为有着丰富的反侦察经验。

    他们晚上出来胡溜溜,十来个人,从来不是大部队集体行动。

    而是三两个为单位,分分合合。

    约摸着能碰上巡逻的,就分散开走。

    到了小胡同,又会聚在一起。

    因为从去年严打开始,对于街上拉帮结伙的青年,只要超过两个,看到三四个流里流气的青年在一起,基本就要上去盘问一番。

    甚至这两年几乎形成一种常识,到了晚上,三四个,青年在街上游荡,即使什么都没干,基本上都可以认为这是犯罪行为。

    至于弹簧刀,在公安机关看来,那是比手持土枪更恶劣的一种凶器。

    到以后很长时间,这种东西几乎就是小流氓的标配。

    也是公安机关深恶痛绝,严厉禁止的一种管制刀具。

    而三棱刮刀,那就是凶器中的极品凶器了。

    因为这种东西给人捅上,会形成一个三角形的创口。

    三角形的创口会造成血流如注,而且极难止血,即使去医院,缝合也有一定难度。

    受伤者会在短时间内失血过多造成死亡。

    身上带着这种凶器,晚上出来,如果被巡逻的查获,即使什么都没干,那也可以认定为犯罪。

    雷云江等人不是自诩为反侦察高手嘛,他们早就约定,如果碰上巡逻的,都要趁黑把弹簧刀、三棱刮刀什么随手扔掉。

    不要被巡逻的搜出来。

    这年头没有什么人身权利那一说,晚上碰上这类可疑青年,上来就是先搜身。

    他们明知道晚上出来碰上巡逻的会被搜身,但还要带着刀子,那就是一种侥幸心理,以为不会被查到。

    另外他们身上带刀子,主要就是防备曹明坤等人再来找事。

    他们已经被打了几次,都打出仇恨来了。

    带着刀子,如果再被打,那就动刀子。

    现在从四个受伤者身上都搜出刀子,而且富贵等人说他们遭遇了抢劫,这已经算是很严重的持刀抢劫案了。

    当即把昏死的四个人送往医院,富贵等人也被带到东关派出所,做笔录。

    富贵他们四个人比较老实,到了派出所,也没有夸大其词,实事求是地说了当时事情的经过。

    因为是大晚上的,被十来个流里流气的青年截住,他们认为这就是抢劫。

    做完笔录四个人就回出租屋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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