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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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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8章 处理结果(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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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唔,效率很高嘛,这么快事情就水落石出了?”

    办公室里,翻看着林保国呈送上来的材料,江云皓微微点头。

    关于那起醉酒乘客诬陷网约车司机的案子,公安部门已经给出了最终的结论。

    没错,结论就是诬告陷害。

    “书记,这件事情没处理好,是我们执法部门的问题。”

    林保国一脸凝重地表示,“大家潜意识里,还是会偏向于举报人。没有第一时间反应过来,这可能是诬告……”

    江云皓摆了摆手,“不能简单地归结于意识问题,主要还是执法水平要提高。有时候,事实就在眼前,但我们的执法人员却是顾忌这个,顾忌那个。”

    说到这里,江云皓的脸色渐渐严肃起来,“其实我们执法的时候,只要铭记一个宗旨——实事求是,那就不用有任何顾虑。”

    “是,书记说的是。”

    林保国连连应和道。

    “关于那三个诬陷他人的醉汉,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书记,我们和检察机关那边沟通过。那三个人虽然有诬告、陷害的,但却没办法追究刑事责任。”

    林保国为难地说,

    确实,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

    这里的“他人”,是指所有的第三人,既包括一般的干部、群众,也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其他在押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

    简单的说,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

    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如以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得到某种奖励或者提升等为目的而诬告他人有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不构成本罪。

    “刑事责任确实够不上,但民事责任呢?”

    江云皓平静地说道,“就因为想贪个小便宜,最终耽误了那名司机多少时间、精力?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这些,都不需要赔的吗?”

    听到这里,林保国已经完全清楚了书记的态度。

    他连连点头道:“是啊,书记,我也觉得只是行政拘留有些太轻了。”

    犹豫了一下,林保国就建议道,“其实那三个人对司机同志的诬告陷害虽然不成立,但寻衅滋事的情节却是有的。要不然~”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那三个醉汉的情况,和第三条的特征是有一定相似的。

    不过,江云皓却没有同意林保国的建议。

    “就按现在的处理办法来吧,行拘加适当赔偿。”

    江云皓摆摆手道,“寻衅滋事罪,是老百姓口中的‘万能罪"吧?我们执法要做到有法可依,要让人心悦诚服才行。实践中,这种模糊的罪名,最好还是不要轻易去用。”

    听到这里,林保国顿时露出了释然的神色。

    确实,寻衅滋事罪的定义相对模糊,涵盖了多种行为,如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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