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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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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0、491、492章(三合一)辩死他们!(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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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的除外。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可知,认定本案上诉人窦涛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要从主客观两方面进行分析。不仅客观上要具备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在主观上行为人还应具有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或者借故生非的故意。

    在本案中,村委会派人闯入上诉人窦涛的果园,强行砍伐果树,侵犯上诉人的合法权益,进而激化了双方之间的矛盾,村委会应承担主要责任。

    因此,上诉人窦涛的行为具有正当性,主观上不具有无事生非、借故生非的故意,不应构成寻衅滋事罪。完毕。”方轶道。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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