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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眼,攸乐离开普洱镇已半月有余。刚开始,曾晚晚还每日登上客栈边的小山顶去遥望,盼望着她能尽快回来。可谁知一天天过去,却丝毫不见其踪影。
魏忠时常在其耳边嘀咕:“那小子准是携款潜逃了,小姐,我们还不赶紧想想办法,再不走茶叶都要生霉了,到时候曾家父子怪罪下来可怎么得了,他们会把我们吃了啊。”
眼看着马帮已到达了三天,该准备的已一切都准备妥当,马帮的领头人也早已等的不耐烦了,催促了几次说要自行上路,曾晚晚却始终不允。她绝不相信无忧公子会是那种贪财之人,反倒担心他是不是遭遇了什么危险,所以每天不顾魏忠的唠叨,反而安排他和几个家丁外出寻找攸乐。
其实,按照攸乐的安排,到夜秦之后再回来,顶多也就一周的行程,那时茶叶才刚刚收集完毕,曾家的马帮还未到来。自己一周后回到普洱镇,什么事也不会耽误。可从夜秦回来,却是陪着轿子一起走的,才延误了行程,即便枣红马再神速也丝毫不起作用,只能暗自祈祷曾晚晚能够还在原地等着自己,否则便要误了接下来的一桩蓄谋已久的大事了。
秋风越刮越凉,即便在南中,一场秋雨过后,银杏也全黄了,气温一夜之间降。这天傍晚,曾晚晚服完药后,和魏忠再次攀上了那座小山包。魏忠见她身体越来越虚弱,却偏还要每日逞强来登顶,不禁暗自生气,内心不知已诅咒了那无忧公子成千上万次了,但他深知小姐脾性执拗,劝也白劝,只得抱着披风紧跟其后。
“小姐,我早说过了,那无忧公子他就是个骗子,眼看着半个月都过去了,再不回去,京城那边就该发怒了,我们现在可得罪他们不起啊。要不我们也偷偷逃走算了,我带你回药圣谷去。”魏忠将披风披到小姐瘦削的肩膀上,又为她系好披风的带子,反复劝说着。
“再等等吧,就等最后一日,明日他若还不回来,我们就往京城赶路。”曾晚晚任由魏忠为自己整理好衣襟,眼睛直直地盯着客栈外唯一的一条官道。若无忧公子要回来,只会走这条路。虽然此时已近黄昏,她仍然有种预感,无忧公子就快要回来了。
这些年来,她几乎都生活在阴暗中,甚少有如此心情明媚的时候,即便只是等待,也似乎充满了希望。
“小姐,你,你是不是喜欢那无忧公子啊?”魏忠见小姐连看也不看自己一眼,不禁心生微微醋意,撇撇嘴,见小姐脸部登时泛起潮红,更是肯定了自己的想法。
“你别胡说。”曾晚晚瞪他一眼,“我是有妇之夫,怎能如此不守妇道?”
“想想而已,又没付诸行动,有什么打紧?”魏忠见小姐微微动怒,不敢再继续玩笑下去,“再说,你还打算继续回到高家当大少奶奶吗?我看高家早已风雨飘摇,败落只是迟早的事了。”
“虽然我与高莽枝毫无感情,但毕竟我仍然是高家的长媳。高家败落,岂不更长了曾氏父子的威风。我虽两边都不想靠,但高莽枝还算心性纯良,只是无能罢了,比起曾家的阴狠毒辣,他就还算得上是个好人了。”曾晚晚说至此处,又长叹一声:“如今我已病入膏肓,谁知道老天爷还能给我几日寿命,谈什么将来,能不能顺利回到京城尚属未知呢。”
“小姐,你快别胡思乱想了。连秦老大夫都说过了,你这病啊,且好好养着,若养的好,十年八年都不是问题的。”
“可那要养的不好呢?”
“小姐,有我在身边守着你,怎么可能养的不好?”魏忠见风起的更大了,赶紧将小姐披风上的帽子给她戴上,“不可伤风,一旦寒气入侵体内,就更难养了。小姐,我实在是不明白,老爷都长期留在药圣谷,你们多年不见,你为什么偏偏不好好在那里待着,再说药圣谷里的,那可都是一个个活神仙,你这病说不定被他们几付药就治好了。”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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