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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位,皆随我出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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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六章 春风(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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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或是其他任何地方。

    凡是长了耳朵的。

    皆在这一刻,听得无比真切,字字清晰入耳!

    那是属于一个年轻公子哥的振奋之声。

    极其自负,极其狂妄,极其嚣张,极其的……意气风发。

    “此方天地人间,红尘万物,亿兆生灵,皆须知悉一事,我凌真——天下无敌!”

    我。

    凌。

    真。

    天。

    下。

    无。

    敌!

    我凌真天下无敌!

    年轻公子又重复了一遍最后的那七个字。

    以确保人人都能听见,且牢记终生,死也不忘。

    罩住了白川的那座玲珑塔,倏忽间消失不见,被重新吸回了凌真手腕处的战神墟镯当中。

    白衣中年人,仗剑飞掠,试图远离此地。

    青袍年轻人,双手握红陌,剑光直落。

    那一位姓白名川的剑道君王,瞬息间已肝胆欲裂。

    有两股杀机。

    几乎不分先后顺序,朝着自己袭来!

    凌真的通天一剑,斩中了白川的腰身。

    那一根属于白川之精气神所在,修士最为坚实稳固的脊柱,被当场斫断,砰然碎开。

    还有一剑。

    这一剑,源于那个问出了“谁有不平事”的秋姓剑修。

    江南茅草屋十年闭关期间,秋金拂去了剑心沾染的尘埃,心境澄明,自悟出一套“十年剑法”。

    每一剑俱是极为罕见,用之即无的意气剑招。

    第一剑,入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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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秋舆死后,孩童时代的秋金被迫离开天罗,进入塞口边境,来到了中原龙蜀王朝的土地。

    第二剑,四海为家。

    背井离乡的那段岁月里,秋金四海为家,天地做床被。

    第三剑,花开时节春满楼。

    辛苦度日,只图一个温饱,艰难维持生计,每天陪伴在秋金身边的,唯有老仆春满楼一人。

    第四剑,天上玉。

    修行之人皆有一条根骨,而秋金的根骨,品级之高,被端木龙骨评价为极品中的极品,为“天上玉”。

    第五剑,黄河之水。

    练剑还没几年,秋金便可凭靠着手中三尺气概,震退浩浩荡荡的黄河之水。

    第六剑,师父。

    习武已成,剑术造诣基本攀至顶点,犹不及弱冠的少年秋金,辞别师父,仗剑走天涯。

    第七剑,昆仑。

    一十九岁的秋金,扬言能当第二个独孤十三,再行剑圣之举。

    结果就是白白葬送了三千条修士的性命,昏厥过去后,被老春背负着下了昆仑山。

    第八剑,我是混蛋。

    一失足成千古恨,因开天失败被世人唾弃,咒骂为千古第一混蛋。

    剑圣是英雄,我“小剑圣”秋金算个什么东西?我是混蛋。

    第九剑,打条红鲤下酒。

    开创这一式的前天,正好老春嘴馋,说是好长一段时间没碰荤腥,秋金便跑去边上的河里钓鱼。

    那天运气极佳,被他意外打了一条十分肥大的红色鲤鱼,前所未有的收获。

    提着红鲤回家后,与老仆春满楼坐在一块儿美美的吃了一顿,以鱼肉佐酒,一老一少喝得痛快……

    前九式已尽数使出。

    第十式名为“人间无敌”。

    第八剑“我是混蛋”已经需要有人在旁边护法,方可无所损耗的顺利递出。

    第九剑“打条红鲤下酒”,更是要在胸前直接炸出一大团血花,才能斩得出来。

    至于这十年剑法里的最后一剑。

    本就是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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