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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停在了一个这么破的小镇子上,要什么没什么的,这让我去哪里买什么新鲜的吃食去啊,
这少爷一直没胃口,等回了京城饿瘦了,倒霉的不还是我们这些下面的人……”
他声音不大,可是凌霄习武有内功,听了个清楚,等他们经过后,就小声的把小厮说的话转达了,看来就是跟宋大哥猜测的差不多了。
凌霄补充了一句:“这些官兵肯定不是普通的兵,他们穿的是鹿皮靴,只有皇亲国戚家的带刀护卫才能穿,
货船上那位很可能不只是什么京城的***,极有可能是跟皇室宗族有关系的人,我觉得我们最好还是不要跟他们有所接触为好,
毕竟这些皇室宗族的人,行事都极为霸道,非常不好接触,万一有个万一的,我们所有人都得遭殃。”
“遭殃”只是一个委婉点的说法,准确一点说,是万一有什么事情,怪到了他们头上,他们所有人都得赔命。
尤其是他们这种做吃食的,要吃进嘴里的东西,是最难讲清楚的。
宋云薇非常认可的点头:“我赞同,算了,一会我们把摊子推到镇上的集市上,看看能不能卖出一些吧,实在不行就放回我的空间里,明天再接着卖问题也不大。”
宋三哥大大咧咧的说:“行啊,那要不我们吃饱了就收拾东西走吧,要不然那等收了摊子再走,再寻别处摆摊,我们肯定就忙得不一定什么时候吃得上午饭了。”
宋云薇没有意见,今天生意是肉眼可见的不会好了,所以也不用省着饭菜卖了,她给胃口最好的三哥做了一个超级大饭团。
特质的超级大饭团里加了一大勺香喷喷肉酱,整整四五块肥瘦相间的红烧肉,再配上脆爽的萝卜丝,醋溜白菜,那一口咬下去,肥而不腻的肉香,配上香喷喷的糯米,简直满足感爆棚。
宋云薇又给大哥和凌霄也包了一个饭团,四个人围着他们的小摊吃得不亦乐乎。
就在他们吃得最香的时候,不久前提着饭盒跑出去买美食的小厮回来了。
他脸上满是失望,毕竟清平镇一个整个小镇都没有一个像样的饭团,路边的苍蝇小馆里买的饭菜,他是绝对不敢买回去给少爷吃的。
他这来回跑来跑去的,把自己也给跑饿了。
正好回来就看见宋云薇他们在吃饭团,而且其中个子最高看起来最壮实的男的吃得满嘴是油,那叫一个香,就成功的被勾起了馋虫。
他想着,买不到像样的饭菜给少爷吃,他自己买个饭团尝一尝,改善一下伙食,这还能有什么问题吗?
于是他走到了小摊边,问宋云薇他们:“这饭团怎么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