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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莫西回家来了,周围的邻居都来凑热闹。
这些邻居也不是这里的人,只是被雇佣来帮忙打理草莓园的,但是因为长期在这里,所以基本都定居在了这边,都从小看着莫西长大。
这会儿个个都围着她打转,夸她长大了真漂亮,特别是村里的王二狗(王一秋),莫西小时候的小跟班,这会儿听说她回来了,那比看到自己亲妈还激动。
“诺诺,你回来了呜呜,你可算回来了,说好长大要当我老婆的,你怎么舍得抛弃我离开这么久。”长得已经十分帅气的王二狗这会儿哭的像是个被抛弃的小媳妇,看的他妈直想断绝关系,“瞧你这出息!”
“不过我们诺诺长大了啊,也该到了结婚的年纪了,秋云,你看看我家一秋等了这么多年,长得也这么帅了,是不是也该给两个孩子安排一下了?”那女人打扮的比安秋云还要潮,说话有些国外腔调,头发是金黄色的,五官深邃,穿着很大气,莫西还记得她,是王一秋爸爸从外国讨来的媳妇,叫做温莎。
因为长得漂亮,十分自恋,总喜欢跟她妈妈比美。
每次来她家,都要打扮的非常漂亮,因为是英国女人,所以还非要给王一秋取一个外国名字,叫做乔治,大家说是猪,她非说是贵族.....
后来王叔叔说还是叫王二狗,好养活。
于是王一秋从小被人叫猪又叫狗。
直到读书了,这个名字有些拿不出手,所以才改名叫做王一秋。
王一秋小时候鼻涕连天的还比她小一岁,但是没想到长大了这么帅,他继承了她妈妈强大的基因,有着一头金黄色的头发,但是瞳孔却是正常的棕黑色,五官偏欧美风,像是那些外国的小鲜肉,白白嫩嫩的。
以前还没她高的少年,这会儿已经一米八往上了,她居然要仰头看人。
一抬头,就对上这厮深情的双眼。
她妈妈说,英国男人都是痴情种.....
她尴尬的咳嗽一声:“你不去上学吗?”
“我早毕业了,你不是说等我上完大学回来你就嫁给我的吗?你说话不算话。”王一秋委屈看着她,眼神中满是指责。
像是可怜巴巴的小奶狗。
莫西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好,那只是儿时的玩笑话好吧?
安秋云见女儿尴尬,连忙打发温莎母子:“去去去,一边去,我女儿还小,哪能嫁人!”
说到这个,她就不由的想到那该死的莫家,卖女求荣,将刚刚成年的女儿嫁了出去,心就忍不住一阵阵的抽痛。
虽然女儿一再强调,那个叫凌越的对她很好,但是私心里,她还是觉得女儿没结婚最好。
她还那么小,懂什么啊。
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情,不能看这一时。
更别说这种联姻,男人纵使会给她几分面子,但是她不相信,大家族会有爱情。
“哎哟,不结婚,咱订婚也行啊,我家小秋过几天就要走了,好不容易见着了你家诺诺,你不能这么狠心。”温莎看着自家儿子可怜巴巴一副弃妇的模样,虽然觉得丢人,但是作为他妈,她觉得自己还是有必要为儿子争取一下幸福。
穆诺是她从小看到她的孩子,她打心底喜欢,正好自己没有闺女,得想办法把这丫头拐走!
温莎眼珠子转了转,普通话说不顺,说着说着,还溜出了几句英文。
以至于逛完回来的凌越一行人,刚走到门口,就听到了她在讨亲的事情。
凌越那张俊脸,当即就黑了。
他带莫西回来,是想着让她见见亲人,解开心结,不是让她来相亲的。
反倒是刚刚对他冷脸,不甚友好的穆建国这会儿看到了王一秋,顿时乐呵呵打起招呼:“哟,一秋来了,刚刚才想说让我家诺诺去找你玩,没想到你就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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