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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我看最少有十几种颜色的斗篷,天啊,他们是从哪里找到这许多颜料的?”石敢当拿望远镜眺望,惊讶道。
张义忍不住笑出了声,拍打小胖子的肩膀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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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人浩浩荡荡的,看上去不少于20万人,加上其余六路人马,预计总兵力在30万以上。
虽然没有他们吹嘘的50万人,也足够惊人了。
隔着很远,混浊的气息就扑面而来,血腥味令人窒息。
那些家伙爱吃生肉,有的人马上还挂着血淋淋的羊腿,边走边拿锋利的小刀切着送入嘴里。还有的人醉醺醺的,手里拿着皮革酒袋,在马背上摇摇晃晃。
和张义预料的一样,这不是一支团结的大军,而是由各个民族和部落构成的一支庞杂的军队,无组织无纪律。
但不能否认一点,他们之中大多数是野蛮人,粗野、凶悍和嗜血,四处征讨,满足他们掠夺的渴望。
张义拿望远镜细细观察着,终于,他看到尘雾中走出一队盔甲整齐的骑兵部队,战斗力明显高于其他人,那是沙皇的近卫军。
接着,他就看到了吴芮。
一张瘦长的脸孔,一双布满血丝的圆眼,还充斥着仇恨。
他穿着金黄色的丝袍,上面绣着龙。他头上戴着一顶金冠,是用金丝编织成的,顶上镶嵌着一颗硕大的明珠,两条金龙昂首眺望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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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芮身旁的那个人,就是他的儿子吴良,瞪着一双狡黠的鹰眼,脸上带着洋洋得意的表情。
这一对狗父子,卖国求荣,不惜把极寒之地的野兽引入中华,带领他们蹂躏我壮美山河,屠戮我良善百姓,让人恨之入骨!
张义牙齿咬的嘎嘣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