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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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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我不喜欢隔夜仇,有仇当天就报!(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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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草率。

    而是从法律角度分析了起来。

    “彩票不认证,无实名,不挂失,属于涉幸合同中的一种,我们可以从这方面入手!”

    “即便被对方发现了,我们只要统一口径,就说代打出票的时候打错了,他买的号码没中就行,这样的话,他起诉我们都没用!”

    说着。

    他连忙从不少人店里的出票堆里,寻找出票时间接近、号码相似的彩票。

    这些彩票……

    都是不少彩民在开奖之前,微信托他帮忙代打的。

    几分钟后。

    终于给他找到了一张出票时间相近,号码只差了两个数字的彩票!

    这张彩票的数字组合里……

    有两个数字的误差。

    虽然也中了四等奖,但却和一等奖天差地别。

    奖金只有两百多块钱。

    “这张,就是我们当时帮他代打出的票!”

    比对着两张彩票,陈坪目光闪烁了一下。

    “高啊!”

    谢敛轻闻言,两眼顿时放光:“姐夫不愧是学过法的,对,这张四等奖是对方买的,我们出票的时候出错了,另一张才是我们买的!”

    陈坪嘴角勾起。

    得意的笑了笑。

    他在大学里,主修的就是民法。

    对这些民事纠纷、合同纠纷、票据纠纷的事件,十分熟悉。

    射幸合同,即无责任合同,纯属于碰运气的行为。

    指的是当事人一方是否履行义务有赖于偶然事件的出现的一种合同。

    购买人购得的彩票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一种中奖的机会,一旦中奖,即取得了要求兑奖、取得财产权的现实权利。

    在未曾中奖之前……

    这严格来说,价值达不到700万,只是一种中奖机会。

    而对方委托他代打彩票,他却打错了的行为……

    严格意义上来说,只能算是工作失误,并不会被追究责任。

    只要他坚持说自己打错了号码……

    对方即便提供的号码价值700万,可以中一等奖,也无济于事。

    这属于碰运气的行为,不能按照事后中奖来推定。

    就算告到法院……

    他要赔偿的也只是代打这一注的几块钱。

    彩票行业发展了三十多年。

    类似的事件,其实出过很多次。

    他同行的其他彩票店店主,已经因为各种“失误”,被彩民告过很多次了。

    每次判决的结果……

    都只是进行小额的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的赔偿。

    “现在还有个问题,那就是……”

    紧接着。

    陈坪又开口说道:“我们必须要把店内的监控给删除了,监控里,有对方来店里购买彩票的时间,稍加比对,就可以通过流水号确定我们给他出的票。”

    这个做法的唯一漏洞……

    就是一等奖彩票的归属权。

    一旦对方有足够证据证明已出的这张一等奖彩票,归属对方所有,那事情就闹大了。

    而目前来说。

    店内监控,是唯一一个能证明对方在那个时间节点购买彩票,并且尚未将彩票带走的证据。

    稳妥起见……

    他直接点开了电脑后台,将今天一整天的监控记录全部删除了!

    “秒啊!”

    谢敛轻全程看着姐夫的操作,不由竖起了大拇指。

    由衷感慨道:“果然学过法的就是不一样,做事比我们谨慎多了!”

    “为了避免夜长梦多,你明天拿着这张一等奖的票,去省里面兑一下奖。”

    陈坪笑了笑。

    随后将一等奖的彩票交给了谢敛轻,叮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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