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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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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五章兴奋的张玮(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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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

    这对秦牧来说,难度一点都不大。

    「看样子······这场庭审,秦牧又要赢了。」

    随后。

    万中元看着庭审期间的双方局面,客观评价了一句。

    对方选择的辩护方向是无罪辩护。

    估计打算从教唆犯罪或者其他方面进行辩护,将张三的嫌疑给推脱干净。

    但秦牧的指控······

    却是直接从传授犯罪方法罪上入手。

    这个罪名······

    只需要具备相应的行为,便可以构成犯罪。

    对方好像······

    没什么可以反驳的地方了。

    秦牧这一招,说是釜底抽薪也不为过。

    「咚--

    正在此时。

    投影屏幕里传出了审判长的声音:「被告方,对于公诉方提出的这些证据和指证,你们有哪些需要质疑之处?」

    来自凉城的几名律师互相看了对方一眼。

    脸上布满了愁容。

    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质疑这些证据。

    秦牧列举的这些······

    都是从案件原文中提炼而出的,貌似没有什么违反取证条例之处。

    他们难受的······

    是因为秦牧控诉的不是他们预想中的教唆犯罪,或者共犯之类的。

    直接给他们来了个传授犯罪方法。事先他们完全没做好这方面的准备。

    「这个……」

    三人凑在一起,短暂的商讨之后。

    才硬着头皮质疑道:「我方认为对方列举的证据并不充分。」

    「对方控诉我方当事人构成了传授犯罪方法罪,但要构成传授犯罪方法,需要满足主客观几个重要的构成要件。」

    「其中有一点,需要是故意传授犯罪方法,放任他人拿着剧本去犯罪。」

    「但所列举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我方当事人张三的态度是故意的,他极有可能是······神经大条,疏忽大意,只是为了赚钱谋生,并未考虑过其他后果······」

    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

    他们只能从动机上入手。

    这是主观层面的,就看接下来双方如何辩论了。

    其他的证据层面,他们都没有找到秦牧的漏洞。

    这个罪名······

    必须要故意传授犯罪方法,放任他人去犯罪,而他们认为张三并不是故意传授的。

    只是按照要求定制的。….

    「张三卖了三年的剧本,对李四的诈骗业务不知情?」

    审判长听到了他们的回答,眉头突然皱起。

    这······

    未免有些过于牵强。

    完全不像是几个金牌律师能说出来的话。

    神特么的不知情。

    如果只是卖了两个剧本,或许还能称之为不知情。

    但张三明码标价,还加入了心理学的暗示内容,说不知情怎么都说不过去。

    「咳咳,这个·····.」

    三个律师老脸一红,但还是硬着头皮说道:「张三主要是穷怕了,所以才铤而走险,没有考虑后果,也对李四的诈骗团伙的业务并不知情。」

    审判长:「......」

    不过凉城的律师都这么说了,他也没再多做反驳。

    只是继续让双方出示证据、质疑证据。

    半个小时后。

    质证环节结束。

    秦牧将所有该列举的证据都列了出来。

    可对方律师······

    一直闪烁其词,想方设法为张三开脱。

    双方质证一直没有取得什么实质性的进展。

    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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