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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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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六章 亲自上阵的被告们(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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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隶属于我方当事人李卫国所有。”

    “第一,这些鱼都是我方当事人李卫国从菜市场购买所得,和齐亮磊等人没有任何关系。”

    “第二,这些鱼是因为换水期间逃窜了部分,我方当事人才选择了将剩余的鱼放生,总的来说,我方当事人并非存在将其完全舍弃的动机。”

    “第三……”

    在自由辩论环节。

    秦牧率先发难,再次陈述了己方观点。

    一直围绕着遗失物展开。

    而反观被告席。

    齐亮磊七人脸色有些低沉,都意识到了不妙。

    苗航……

    比他们更早丧失了斗志,基本没有什么像样的抵抗。

    “免费的律师,就是不靠谱!”

    齐亮磊紧咬着牙,对己方的代理律师愈发失望。

    无奈之下。

    他只得自己站了出来,沉声反驳道:“既然他们都说了,有一部分的鱼属于放生的,那你们怎么能证明我们抓的鱼是逃窜的还是放生的?”

    “再者,就算我们承认了这些鱼是你们的,但谁能证明所有的鱼都是你们的,而不是自然水域的?”

    “第三,这些鱼我们已经拿回家吃了,要么是送人了,价值根本就不多,我们现在愿意去菜市场买同样的鱼,还给李卫国!”

    这一刻。

    他的求生欲疯狂爆发,仿佛律师之神附体。

    绞尽脑汁。

    反驳出了好几条理论。

    当然。

    该认怂的时候,他还是选择了认怂。

    表示可以还鱼。

    然而……

    秦牧却丝毫不肯退让:“你们的侵占行为已经构成,就该为你们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了解过了,你们过去一年间,一直在放生点下游捞鱼,几乎每天都盆满钵满。”

    “吃得完的就自己内部消化,吃不完的则直接转手卖给了菜市场,赚取外快。”

    当着整个法庭的面。

    秦牧毫不留情,拆穿了齐亮磊等人以往的行径。

    这些行径……

    可以从固有品行这方面,判定几人行为逻辑的合理性。

    判罪量刑的时候,也可以从重判处。

    翻旧账……

    在庭审的时候,往往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完了,他都开始攻击你们以前干的事了……”

    苗航眉头一皱,压低着声音对齐亮磊说了一句。

    齐亮磊顿时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连忙看向了身侧的其余六人。

    六个人……

    仿佛打了鸡血一样。

    也一副豁出去了的表情。

    陆续站了出来。

    不断为各自进行着辩护。

    “我们以前是在捞鱼,但我们捞的都是那些人放生的鱼,这应该不犯法吧?”

    “我们以前不犯法,凭什么这次就犯了侵占罪了?”

    “法律讲究一个公平公正,要我说,我们捞的鱼都是你们放生的那部分,这些鱼本来就该归属于我们!”

    “对于这种认定模湖、有争议的东西,是不是应该作出偏向于我们被告方的判定?”

    “……”

    六人一一发言。

    绞尽脑汁,用尽了平生所学。

    试图将秦牧给驳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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