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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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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八章 他们难道也要做无罪辩护?(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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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犯的是非法拘禁罪,以及寻衅滋事罪,按照刑法原则,属于从一重罪判处。”

    当一个行为,触发了两个罪名的时候……

    择其重罪论处。

    按照情节,陈导光所犯的这两个罪,非法拘禁罪的量刑区间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寻衅滋事罪的量刑区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

    最终将按照寻衅滋事罪判定,陈导光的量刑照理来说不会超。

    但……

    在寻衅滋事罪里,特别规定了四项禁止的行为: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并且规定:重复、多次聚众进行上述行为的,将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或许是检察院发现了陈导光以往的“事迹”。

    才会对陈导光予以特别“照顾”,将量刑建议直接提升到了十年!

    毕竟……

    昨天陈导光怼天怼地怼空气,连公诉人都没放过。

    这也是他见过第一个敢于怒怼公诉人的被告。

    至于陈导光的“无罪辩护”方向的答辩,他严重怀疑是陈导光自己自由发挥。

    和这个辩护律师没有太大的关系。

    这种证据确凿的情况下……

    换谁都不可能把官司打成无罪!

    “原来是这样,敢情是他得罪了公诉人?”

    “昨天他还作为受害者,坐在公诉人旁边来着,估计做梦也没想到有这一天。”

    “我现在总算知道了,得罪法官其实不怎么可怕,得罪公诉人才是最可怕的,量刑建议直接加了一档!”

    “会不会是公诉人连夜筛查,又发现了陈导光新的犯罪记录……”

    “……”

    张清源等人咽了咽口水。

    更加激动起来。

    法官和合议庭成员,代表着法院,拥有审判权。

    公诉人代表着检察院,拥有控诉权。

    大部分刑事案件的被告……

    都是被他们控诉的。

    量刑建议,也是他们先提出的。

    而陈导光昨日的行为,无疑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小秦啊,还好有你,不然我都看不懂这些量刑的要求……”

    一旁坐在小板凳上的万中元也听的津津有味,忍不住感慨了一句。

    从秦牧的解说里,他也学到了不少东西。

    最直接的一点……

    就是不要得罪秦牧这种懂法的人。

    一个堵门的事件……

    经过种种机缘巧合,直接上升到了十年有期徒刑!

    他以后坚决不敢去堵别人的门了。

    这种事情……

    在他心目中,已经上升到了和杀人放火相同的层次。

    ……

    同一时间。

    晋城法院。

    陈导光的陈述完毕。

    表示坚决不肯接受十年的量刑。

    周全民皱了皱眉头,继续看向了其余被告人。

    沉声问道:“你们对于公诉人的控告,有什么要答辩的?”

    这个环节……

    是彰显被告人人权,给予被告人诉说自己观点的机会。

    防止出现冤假错案的时候,被告人无处发言。

    而本案涉及的人数众多。

    他需要询问大部分人的观点,防止出现个例冤假错案。

    “法官,二哥说的没错,我们真的是被冤枉的!”

    “我们就堵了一下门,根本没有干什么,之前我们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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