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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小偷啊!”
一个长得有些斯文的男人,绑着个文人头巾,自称是叫项士成,来到警察局里报案,因为是有人把他的包里的书和钱全都偷走了,一问他是在哪丢的,支支吾吾的说不出来。
“你到底是在哪里丢的?你不说可就没法给你找。”
我不耐烦的质问他,快一个月了,整天不是在抓小偷就是在转小偷的路上,上面答应调来的人手永远调不过来,各种事情都快忙死了。
“我,我是在,百顺胡同那里,寻花问柳时候丢的。”
嗬,说的挺风雅,还寻花问柳,直接说是去青楼不久好了。
“哦?那地方也会丢东西?”
我调侃了一句,因为在那种地方丢东西的人从来不会来这里。
不过,我还没有去过那种地方,正好这次去瞧瞧。
“行吧,带路,我们去看看。”
“这个,还要我带路吗?”
“怎么就不用带路了?不然你让我上哪去找?”
我不知道他在搞什么,连地方都没有给我说清楚。
“不不不,我是说,我给你说个地方,你们去查查,是在要是查不到,那就算了。”
“唉?那不行,你案子都报了,案底也留了,不走不行啊!”
“那,那就走吧……”
那个人愁眉苦脸的看着我。
我叫上了几个没有出差的警员,跟着项士成,走了好几条街,这才走到了那个名叫百顺胡同的地方,位置挺偏僻,但是进了胡同才发现这里很是繁华,人来人往。
由于我和手下几个人都穿着黑色的制服,前边还跟着一个带路的,很像是来找事的样子。
事实上,我们还就是来找事的,来抓小偷嘛!
项士成带着我们走到了一个楼阁门前,牌匾上挂着三个字,百花楼!
“哟,这里怎么还有兵马司的人来呢?我们可是交过了钱的。”
一个看起来像是个老鸨子的人物,她刚走到门口就发现了我们一行人,于是直接就对着我们说道。
“嗯?”这是不是认错人了,我什么时候受过你的钱,你可不要污蔑我,身后还有一帮小弟呢。
我还没着急,项士成赶紧跑到那里捂住老鸨子的嘴巴。
“你快别说了,他们是我带来的,我的东西丢在你这里了,你又不给我找,我只能找警察了!”
“嘿,我可跟你说,我这里人多眼杂手也多,谁知道你的东西让谁拿了去,你就自认倒霉吧,你找了警察也没用的,他们要是能找到你丢的东西就有鬼了。”
那个老鸨子说的项士成哑口无言。
这时候,我忍不住开口了。
“你这话就不对了啊,谁说我们来了也什么东西都找不着的,既然他找我们报案了,那我真就要找他一找!”
说罢,我直接问项士成:“你的东西,在那个位置丢失的?带我进去。”
“好,跟我来!”项士成好像是有了些底气一样,说话声也大了。
“唉!唉!你们不能进去啊,你们进去我还怎么做生意呀!不要进去啊!”
老鸨子在后面喊着,我直接推开她跟着项士成上了二楼。
一楼到处都是喝酒的客人和陪酒的女人,我心下悲哀,在这个时代里,一个女人,若是没有生在一个好人家,有钱的大户,或者皇亲国戚家,根本不会过上好日子。
如果不努力争一个头,女人终究只会是男人的玩物,盛世女人如黄金,乱世女人如猪狗。
自己既然没有当黄金的机会,那就靠自己当一个不好惹的人物,给自己挣个出身。
上楼的时候,二楼拐角的一个全身黑衣服的男人一直在盯着我看。
在这一群浅色衣服里面穿个黑衣服格外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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