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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确定税收(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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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税一,而依旧有租赋附加,实则十税其四五。我以为将军尽去租赋,当将田税复为古制十五税一。然天下未平,当以武力平之,至少亦需将赋税翻倍,才能足兵足食。”
“故而一亩上田应征税四十钱,中田征税十二钱,下田征税六钱。”
也就是十五税二的比例,这个比例绝对算是轻徭薄赋了。假如吴郡开垦出百万亩良田,那就是四千万钱的岁赋,足以让幽、凉这种边州一州之地都为之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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