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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先生,你家法医又验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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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丢失的眼珠(一)(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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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失忆,但这种药物有个特点,药效至少需要20-30分钟才能生效,也就是说凶手在行凶前一定与受害人接触过并且下药。”

    众人听着同时翻动手里的分到的资料。

    第二位受害人,是个流浪汉,真实姓名不详,男性,40岁,五个月前晚上十二点左右,僻巷被药物迷晕,醒来后双眼眼球被摘除,失去记忆。

    第三位受害人,学生男性,年龄13岁,放学后一直未归,两个月前晚上一点左右被发现在离家不远马路边的仓库外,双眼眼球被摘除。

    “第四位,死者。”

    邵清辉停顿了下,手中的马克笔点下白板上贴着的照片,“街道环卫工人,年龄64岁,男性,两周前凌晨5点工作时被药物迷晕,摘除眼球,死亡原因是失血过多,尸体被发现在垃圾站。”

    “第五位,死者。”

    邵清辉递给宁湘琦一个眼神。

    她立即会意,打开多媒体投影仪,周红的照片赫然出现在屏幕上。

    “周红,31岁,死亡时间昨晚一点到四点之间,死因颅脑损伤。”

    “酒吧从事陪酒工作,我从她的血液里提取出同样能致人昏迷的药物,但含量很少,基本已经被代谢掉。因此我怀疑周红是在被摘除眼球时苏醒过来,并与凶手搏斗,她的手指甲中有部分纤维材料,很有可能是凶手的。”

    宁湘琦一边说一边翻动图片,“另外通过女性器官内部的解剖来看,周红的生z器明显的红肿痕迹,没有外伤,应该是死前刚发生过性行为。”

    胖子突然懂了,“那块的社区民警说过,那个巷子经常有男女厮混,凶手很有可能就是以幽会的借口把周红骗到巷子下手,然后那啥的时候行凶。”

    “可他有必要真的和周红发生性关系吗?”

    一边小赵拎着笔记本提出疑点,“前面四个受害者有男有女,还有第一个受害者顾颖,她并没有受到性侵害,说明凶手行凶的动机里并没有性意味。”.

    宁湘琦:“也就是说,在酒吧约走周红的并不是凶手,而凶手是跟着周红到了巷子里,趁她落单时行凶。”

    “可凶手为什么要选这五个受害人呢?”

    “他没有选。这五个人之间身份年龄社交圈子几乎没有重叠,他是随机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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